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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7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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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团结奋斗,实现获得差价补偿的目标!
我也是6.18日购房的业主,上次你们去谈我根本不知道,下次一定要叫上我,可以放一个置顶的帖子通知大家!
另外,我觉得我们应该有备而去,是否有业主了解过退房方面的手续和法律方面的事宜,可以跟大家说说。我认为只有我们真正做好了退房的准备并且有实际行动的意向开发商才有可能正视这个问题。
退房后再去找别的楼盘也挺麻烦的,再说嘉城这个楼盘也还可以,如果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我想对广大业主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希望大家团结奋斗,多参与同开发商的交涉,实现获得差价补偿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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