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星华幼儿园和嘉城幼儿园不招收非本市户籍幼儿。其他幼儿园在满足本市户籍幼儿入园后还有空额的,由镇教委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原则如下:
首先,接收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入园;
其次,接收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的适龄幼儿入园;
第三,接收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产证日期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随迁子女统一申请时间为5月11日上午8:00-下午4:00,地点:鹤栖路721号金鹤幼儿园鹤栖分部,房产证的认定截止日为2014年4月30日,居住证需在集中登记日之前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