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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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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外悬挂"裸体男子"引发虚惊(图)
日期:2008-03-28 作者: 来源:新闻晨报
“清晨抬头向对面大厦一看,竟有一名赤身男子正手扒楼顶边缘悬吊着,真是吓死人了!”前天一早,家住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某小区的读者王老太准备去菜场买菜,一抬头被突然出现在大楼边缘的“男子”吓了一跳,导致她心脏病发作,不得不接连两天前往医院输液。
记者昨天前往实地探访后发现,王老太所看到的实际上是一名艺术家在大楼外悬挂的名为“受伤天使”的艺术品。由于这些悬挂的人体塑料模特非常逼真,附近居民误以为有人轻生,为此曾报警求助,消防部门也曾接报前往“营救”。
对于带给居民困扰,“受伤天使”作者刘瑾希望通过晨报向他们表达歉意。他表示,这样展示是希望作品引发思考。但社会学者则表示,上海这样的城市虽要海纳百川接受各种艺术形式,但这样的展示应考虑附近人群的接受能力,而一旦引发误解,将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
事件回放
布展之初居民误解叫来消防车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一悬吊的“男子”并非真人,只是形似人体的塑料模特。它背生双翅,被固定在五角场800号楼顶的外墙上。附近小区一些居民告诉记者,他们起初都以为是真人,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塑料模型,容易让人疑惑:“这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从楼上赤身翻下,万一经不起风吹日晒,它还会掉下砸到人。”
记者随后获悉,几天前,当工作人员正在摆放“赤身男子”时,就有市民发生误解,“对面居民远远看到有‘人’悬挂在大楼外,以为是有人跳楼,报了警。”五角场800号大厦招商部许先生告诉记者,曾有一辆消防车赶到这里实施救援。当时该艺术品的作者正在现场,赶忙上前解释,附近居民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
在随后许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份《“介入”作品方案》上注明,该艺术品名为“受伤天使”,是作者刘瑾根据其本人翻制成真人等大的天使形象。方案内容显示,这次在上海展示的“受伤天使”共达20个,材料为树脂。
作者解释
展示作品旨在引发观众思考
该艺术品的作者刘瑾向记者表示,他提出创作这一作品是希望依托高层建筑产生视觉冲击,引发每个观众对自身的思考,进而与观众共鸣,形成互动。
记者了解到,刘瑾曾以自己为模特,展示过“受伤天使”。当时拍摄的一组照片,还以7.8万余元的价格成交拍卖给一名收藏家。他表示,目前展示的“受伤天使”与当时的拍品不同,这些是展期为1年的非卖品:“那些‘受伤天使’是以特殊钢丝加固的,不会掉落。”对带给展示地点附近居民的困扰,刘瑾致歉并同时承诺,在展示前考虑不够周全,他会与相关单位协商尽快制好作品说明标牌,摆放在相应展示地点。
市民看法大多看不懂,甚至被吓一跳
目前共有5名“受伤天使”被分别悬吊在五角场800号、尚街loft时尚生活园及浦东证大大拇指广场。在尚街loft时尚生活园的两幢高楼外墙上,分别悬挂着2名“受伤天使”。昨天下午记者赶到时,许多在园区写字楼工作的白领正在楼下观看。记者注意到,他们绝大部分表示“看不懂”。
“一开始还以为这是哪位员工的恶作剧,后来才知道是行为艺术。”白领王小姐告诉记者,虽然看了半天,但她依然无法琢磨出艺术家究竟要表现什么。
生活园的保安告诉记者,其中1名“受伤天使”挂到南侧墙上还不到半小时,就被隔壁小区的居民投诉称“看到它吓掉半条命”,布展人员只得把作品移到东侧墙上。
而路过大拇指广场的一些白领和外国游客,则对“受伤天使”并不吃惊。“这种展示方式在国外很常见。”曾在美国居住多年的金先生及一些外国游客表示,国外一些大城市的街头随处可见艺术家用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作品,路人对作品的理解也千差万别。
社会学家艺术展示应考虑市民接受程度
“展示行为艺术要考虑到国情等因素。”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系系主任章友德教授告诉记者,市民是一个阶层复杂的庞大社会群体,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水平也参差不齐。主办方在公共场所展示艺术作品时,应充分考虑到市民的接受程度。但一些艺术作品为了博取眼球效应,不惜采取极端、另类的展出方式,导致出现虚报火警等情况出现,无形中消耗了大量社会公共资源。
“不过,上海作为一个海纳百川的国际大都市,各种艺术形态都应有生存空间。”章教授建议,行为艺术在城市里也应占有一席之地,可以考虑先在某个区域或范围内进行试展,视观者的感受再逐步扩大展出范围。
记者从市容部门了解到,类似的悬挂展示需经相关审批。如果市民发现不规范、有碍观瞻的悬挂展示,可向市容城管热线及各区县城管监察单位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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