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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看懂。看的云里雾里。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10-8-4 18:27
等包养男来解释吧,我也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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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冒充警察,我们都可以举报他,
还有“当事人”的邮件地址,根本就不是警方的Email地址,
警方的办案程序不是这样的
刚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对互联网侵权作出了专门规定。互联网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用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经通知后删帖就应该没事了

退一步说,怎么也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啊?不存在自首不自首的问题,如果哪个谁觉得被侵权了,可以去法院诉讼,JC不应该介入的啊……

高度怀疑……
“当事人”冒充警察,我们都可以举报他,
还有“当事人”的邮件地址,根本就不是警方的Email地址,
警方的办案程序不是这样的
余则成 发表于 2010-8-4 18:29
他的意思是他已经报案,让我赶快联系警察,派出所电话也告诉我了.但我认为在我没有做好准备前,不会去去"自首"的,什么跟什么啊,凭什么?
报啥案啦,没看出犯了什么错啊。老大,大家都挺你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帖子删除了就不会有任何事,这是社区网站,又没有商业性质。当年的冠西、兽兽,那么多网站、网页转都谁去自首了?
一家人
给他免费宣传还没问他要广告费呢!
每当看到有人装B时,哥总会低下头.....不是哥涵养好,哥只是在找砖头.....
那个帖子已经过了有一个多月了,删了应该也没事了啊,包养男发过那么多征婚帖,应该不会不经别人同意就发帖吧~~~  强烈支持YEEGO   他要告你我出庭给你作证,和你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希望那个人看到这个帖子,做事情请带上脑子!什么网站炒作什么非法盈利,我们社区网只是一个业主交流平台,我们盈的什么利?要靠你的照片炒作来获利???
我想这5年来,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我yeego是什么人!现在网站是开始计划接受商业广告,但是我用我的人格保证,不会有一分钱进我的口袋!
1.突出事情的严重性,并公布正确可信的联系方式(如果直接按上面说的方式联系,接下来就没戏了,按常理是先跟对方联系,不会直接联系JC的)。
2. 等联系他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处理方式,最好是直接金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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