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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人短我,表示要签名,发帖的那位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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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呆呆小雪
发帖的那位把楼号和姓名昨天就发给你了,楼主已经不住嘉城了,不是授权你代为签字的嘛~~冤死我了~~
估计浮云了,肯付出的人太少,看来搬家搬对啦,失望~~
小雪同学,把你认识的小区的人揪出来签字画押~
小雪同学,把你认识的小区的人揪出来签字画押~
yuy112 发表于 2011-4-15 17:44
我认识的人,小区里绝对不止五个,我只是想证实一些爷们的心态。
支持成立业委会,与小雪一起行动
另外,请教一下楼主,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原来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楼主说的30%以上,不满50%,交付一年的规定是新规定吗?有出处吗?
另外,这个帖子可能很多人没有看见哦,也不要太怪大家啊
我也是一个。小雪,顶你。旺旺里找你
我也是一个。小雪,顶你。旺旺里找你
angelajiayan 发表于 2011-4-19 13:37
旺旺里没人找我嘛,都是找我做生意或要推销的,你在论坛里短我好了。
小雪同学,把你认识的小区的人揪出来签字画押~
yuy112 发表于 2011-4-15 17:44
我能揪出个十个八个,但是还想多认识一些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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