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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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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T 于 2009-12-5 17:13 编辑
最近连续两周被物业催缴物业费,电话加保安。其实自从搬进爱琴海,从来都是主动交物业费,就是不喜欢欠人家钱。不过这次我想采取朝鲜对美国的外交政策: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
物业对业主的承诺:大门门禁改造,11月11日开动。结果大家看那看,现在还没有开通。前一阵子是不开,直走一条路,现在是两边都开,随便出入。
我对催缴物业费的电话的回复:好的,我知道了,我会去交物业费。
既然物业可以轻易食言,为啥我不能?
16号楼的电梯内,地面铺的地板块少说也坏了快一年了。从最初的坏了一块,到现在的几乎12快全坏。给物业打了N次电话,每次都是正在联系维修。最近终于有了进展,11月初打电话过去问,说是已经开始了电梯的维修。到现在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动静。上周末,保安到我家催物业费,我老婆毫不客气的反映了以上问题。催缴的工作人员当时承诺,一周内肯定修好。结果现在一周过去了,地面仍然没有动。
每平米1.5左右的物业费在江桥这个地方应该也算不低了吧,为啥这么简单的电梯维修就做不好?电梯里面刮坏的油漆,从来就没有管过。让人感觉就像进了某旧小区的货梯。电梯外面的控制面板,坏了就用一条黑胶布黏上。几年了没人管。
既然物业可以只承诺不行动,我想我也没有理由不正式的宣布:我承诺我会交物业费,但是前提是物业要把它的承诺首先用行动兑现。否则,大家只能停留在相互承诺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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