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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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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法院判决书,有人自作聪明逃避执行,殊不知已被列入法院“黑名单”,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24日从市高院获悉:截至今年4月,市高院已向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提供了4万多条不良信用记录,一大批“老赖”尝到了四处碰壁的滋味。
市高院向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供的信息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经济犯罪案件、诈骗犯罪案件的生效刑事判决信息,一类是在民商事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人员名单。在这份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中,既有自然人,也有企业(法人)。
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已累计对外提供含有“法院刑事案件或执行案件记录”的个人信用报告1266份。银行对于信用报告中含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申请消费信贷,平均批准率仅3.3%,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低22.8个百分点。
市高院执行局相关人士提醒:目前,法院的刑事案件、执行信息已被多个部门共享,“老赖”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在申请贷款、就业、出境等许多方面碰壁。
目前上海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约8万件,其中约10%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市高院执行局表示,尽管不良信用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目前社会诚信机制还不完善,还需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协助执行的网络,从而让“老赖”真正寸步难行。
(来源:中国上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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