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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一周消费投诉点评(4月16日-4月22日):电视购物

  上周,市工商局12315热线来电受理了消费者投诉1277件。其中,有关消费者在电视直销过程中,遇到商家夸大商品实际功能,不履行自身承诺的投诉比较多。
  电视购物凭借其方便、时尚、新潮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可是,由于消费者在购物时,只能通过广告了解商品,难以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挑选。而一些经营者正是利用这点,在介绍中,故意隐瞒实现商品功能所必要的条件,夸大商品实际功能,对于自身的承诺也不予兑现。比如: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去年8月13日通过电视购物广告介绍,向上海霖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乐无烟炒锅,当时,但是广告中介绍该锅使用时无油烟、不粘锅,可是,张女士实际使用后发现,达不到广告中宣称的效果。为此,张女士同该公司联系,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对此,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在电视直销过程中,应当如实的介绍商品的真实情况,对一些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能使用的功能,应当明确的在节目中告知消费者,不得故意隐瞒相关事实,误导消费者。此外,对于在电视直销节目中所作出的承诺,经营者也应当切实履行,不得故意推诿。
  在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电视购物过程中,发现所购买得商品同广告宣传不一致,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七日内向商家交涉,要求退货,切勿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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