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伊万豆夫 于 2010-11-29 13:43 编辑
國際潮流http://zh.wikipedia.org/zh/%E6%AD%BB%E5%88%91%E5%AD%98%E5%BB%A2%E5%95%8F%E9%A1%8C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統計,2009全世界已經有139個國家廢除及不使用死刑(95國廢除所有死刑,9國對一般狀態下、非戰時廢除所有死刑,35國法律尚未廢除但實際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只有58個國家(這58個國家中,只有18個家在2009年有執行死刑)。也就是說目前全球已經有超過2/3的國家廢除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國家包括:中華民國(台灣)、阿富汗、伊朗、古巴、印度、中國、索馬利亞、新加坡、日本、美國等等。其中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為完全民主自由的經濟高度發展國家、但仍維持死刑的,只有日本、美國跟中華民國(台灣)。簡表如下 | 死刑存廢狀況 | 國家數 | 廢除死刑國家 | 法律上廢除死刑 | 95 | 139 | 法律上廢除死刑,但保留在特殊情況下可執行死刑 | 9 | 事實上廢除死刑(十年以上未執行死刑) | 35 | 維持死刑國家 | 維持死刑 | 58 | 聯合國大會於2007、2008兩年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停止使用死刑。歐盟的官方立場很明確為廢除死刑,要成為歐盟會員國必須廢除死刑。美洲、非洲也都出現區域性的文件、宣言,呼籲區域中的國家停止或廢除死刑。
廢死方認為,台灣是不是聯合國會員,是政治問題;但要不要因此自外於國際社群的共識與規範,是道德問題。台灣確實被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中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打壓台灣國際參與的空間。中國每年死刑執行人數破千人,因為人數過多且秘密不透明無法確計,國際特赦組織甚至標記為「不詳」,而不提供確切數字避免外界低估中國死刑執行人數。全球一致討伐中國濫用死刑、人權低落。台灣在國際外交上要抵抗一中路線,難道人權政策上,還要與中國為伍、同列國際上的少數嗎?死刑方則指出,維持死刑的國家佔全世界人口的65%,而美國、日本、中國皆為世界強國,且都維持死刑。一些國家廢死並非基於其實際優點,而是因政治考量,例如歐盟規定其成員國廢死,香港則是在英國殖民時期隨英國廢死;另外,許多廢死國是基於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文化背景。因而,廢死是否真能增進國際地位,值得存疑。
又,廢死國家誠然多為環境較佳、社福較好、人權較張者,但未必廢死為因、進步為果。甚至可能是進步為因、廢死為果,若是如此,我們反而應主張,在社會環境到達這些國家的水準以前,不宜廢死。畢竟政策之制定不宜邯鄲學步,應考量社會風俗民情之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