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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教你如何买保险,【家庭经济支柱】和【宝宝的保险】

我是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的顾问,在这里给一些不懂保险的朋友提供些案例供大家参考.
对想购买保险的朋友说:文章比较长,请耐着性子看,对你选购险种是非常有帮助的.有问题可站内消息或回复贴子.


一,家庭经济支柱篇
典型人物:周家洛,男,38岁,已婚有孩子
已有保险:100万元意外险+50万元终身寿险+100万元定期寿险+儿童医疗险
建议保险组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重大疾病险

中国人总是这样心怀这样的人生观:有了孩子,自己似乎就没那么重要了。但事实上,自己的保单,比孩子的保单更重要。因为愈爱孩子,就愈要想到,如果有什么万一,孩子未来的生活照顾,靠的就是自己保单给付的内容了。
      今年38岁的周家洛,十多年来一直有人向他推销保单,然而,周家洛一点都不为所动。直到7年前结婚后,他才买下人生的第一张保单。他明白,自己才是这个家最强有力的保障。
高额寿险 保障冲刺期的危险性
       回想当年,周家洛从德国念书回来并工作了一年多,经济状况较为稳定,觉得应该买些保险,而且也有能力买保险了。刚好他的一个朋友从事寿险业务已有几年经验,周家洛对那同学以及背后的公司信任感十足,就签下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
      他考虑的是,31岁,正值工作的冲刺时期,新建的家庭中他又是顶梁柱,需要较高额度寿险,这样才能保障家人生活后顾无忧。所以当时他为自己买了50万元保额的递增型终身寿险。
       同时,由于服务于德资公司,又处在一定的管理层,周家洛出差和出国的机会不少,这让他更多考虑妻子对于安全感的需求。因此,除了高额寿险外他还投保了100万元的普通意外险。购买机票时也尽量用招行的信用卡刷钱,因为有一阵招行信用卡买机票可以送高额意外险。
                      房贷加重后加保定期寿险
       而2002年他们新买了一套大面积公寓后,在充分考虑代理人的建议后,周家洛加保了100万元的定期寿险,期限和房贷的期限一样是十年。虽然买房是已经和财险公司签订了综合房贷险,但考虑到妻子和将要出生的孩子,一旦自己不幸失去收入能力,房贷险首先保障的是银行的利益,家人的生活难以获得第一保障,周家洛认为每年花个八九百元投保这笔定期寿险还是值得的,经济成本也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
                          加保医疗补贴   防止收入损失
        虽然岁月的流逝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周家洛却深知运动对于保持健康的重要性。工作再忙,他也要利用一切机会舒展身体。有了休息日,更是要去打篮球和乒乓。但球打得太勤,脚常常受伤。好在自己公司福利较好,日常医疗费用除去社保后可以全额报销,因此他没有买医疗费用保险。后来听说有医疗补贴类的保险,一旦住院可以获得每日补贴,就投保了额度较高的那一档,以防住院不能工作所带来的收入损失。
                      附加豁免责任  保障孩子的权益
       因为组建家庭,从不买保险的周家洛为自己买上了高额的人身险和医疗险。而随着孩子的呱呱坠地,他更是充满了对这个家的爱恋和眷念。
       初生的婴儿总是容易生病住院。虽然单位可以报销小孩一半的医疗费用,但希望给女儿最好医疗待遇的周家洛,36岁那年主动联系了代理人,但愿能给女儿足够的医疗保险。而且,周家洛希望现在就能给孩子买终身的医疗保险,最好还是能增额型的,以防将来通货膨胀对孩子保单保障额度的侵蚀。
       挑选了产品之后,细心的周家洛不忘咨询代理人,这份孩子的保险能否附加豁免责任?“豁免保费”功能就是说假设父亲罹患重大疾病,比如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父亲就不须再缴交这张的保费,但是这张保单对于小孩子的所有权利仍然有效。
       在家庭支柱为子女购买保险时,“豁免保费”这一点的确很重要。虽然儿童保单的被保险的是孩子,但要获得保障的前提必须是按时交费维持保单有效性,而家长才是孩子的经济来源。只有在孩子的保单中加上“豁免保费”这一条,才能真正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
       周家洛说,目前自己的保单额度还算足够,不过,四十五岁以前还会替自己加保终身医疗,即使万一有什么事,也不要成为家庭的累赘。保住自己,就是最好的爱家之约。

      点评:作为一个典型三口之家中的家庭支柱,周家洛的保险观念已算很“对路”。从婚前的“一毛不拔”到婚后的逐渐加保,从为自己购买较高额度寿险和意外险,到为女儿买医疗保险并附加豁免责任,周家洛从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角度出发,为这个小家庭装上了安全的翅膀,利于家庭成员安枕无忧地生活。

       也许有人会疑惑为何此时周家洛没有为自己考虑养老保险?不是经常说早买早划算嘛。但其实并不一定。要知道,当个家庭支柱不是那么容易的,房子孩子车子月月都要用钱,寿险、意外险、医疗险还有孩子的保单也都要年年交保费,30多岁的一家之主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暂时不考虑用保险来储备养老基金也是没有问题的。目前养老保险内涵的报酬率也较低,未来长期的利率波动风险也很大,因此可以凭借其它方式,而不是保险来储备自己的养老基金,以保障家庭资产的流动性,满足家庭各方面的资金需求。
      
可以说,安排家庭保险一定要和家庭其它财务安排共同考虑、同步筹划,保险只是家庭资产配置的一部分内容,而不是全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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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篇
经常有TX询问父母的保险,你们对父母的孝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里我谈点自己的看法:

超过55周岁的,不用考虑重疾险了,因为保费实在太高,没有意义.
父母有医保,那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医保,55岁以下,可以适当考虑买点重疾险,但希望不要给自己太大的经济压力.最重要的是自己的保险.因为你们的家庭责任更大,有赡养父母和抚养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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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子篇
现在再来谈谈孩子的,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孩子一出生,大人就开始给宝宝考虑起保险来了.


孩子身上的两大风险:意外和健康。目前市场上主要针对孩子保险的,有三大类:
1、教育型
  该类型保险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生长阶段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险金。比如初中、高中和大学几个时期的教育基金,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基金甚至还有退休之后的养老基金等。一般到25周岁为止的居多。这类保险建议在0-5岁之间购买,因为年纪稍大一点,就没有意思了,因为费率提高得很快,从你的投入与产出上来讲,就非常不合算了。

2、保障型
  这种类型的少儿保险主要是解决子女的医疗问题,当然同时也提供意外保障。这类险种,缴纳不多的保费,却能获取高额的保障。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种类:
  (1)少儿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和伤残提供保障。一般均附加在少儿生存金保险中,而不单独设立险种。
  (2)少儿疾病医疗保险。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保障。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这种险种反映到实际的险种上,就是重疾险,重疾险从0岁就可以投保了,但是一般十岁以下的宝宝发生重疾的概率非常非常低的。

3,理财型
这类险种通常以三年固定给付或者一年固定给付为主,短期内缴费完成,陪伴宝宝的一生,一般到80岁,或者75岁。这类险种的优点是父母花的心血,在宝宝长大成人,哪怕到老,都能感觉到父母对自己的关爱。

需要注意的几大问题:
一、父母是孩子的依靠,父母有了保障孩子才会有保障.
      其实父母是孩子的依靠.作为爸爸妈妈们要转变自己的思路.不要只给孩子买,自己从来不买,自己有保险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父母有了保障,孩子才会有保障.才能安心健康的茁壮成长.在一个健康的家庭里,夫妻双方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不管是爸爸还是妈妈都是家庭的经济来源,都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二、孩子的医疗保险在这里仅以上海地区为例。如果孩子有上海户口,那就首先就要去社区给孩子买60元/年的少儿互助基金,如果孩子住院,可以解决一半的住院费用。剩余的一半你也不需要自己去买医疗险了,因为社保已经帮你承担了。所以对上海的宝宝来说,只需买个意外险就足够了。不需要再买附加型的住院医疗险,当然如果要买重疾险也是可以的,重疾险的性质是跟医保不冲突的,是买多少保额赔多少的。


《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市医疗保险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  建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简称“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根据本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年初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将本市近200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整体纳入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妥善解决少儿学生中部分无基本医疗制度保障,部分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不落实,以及城乡少儿学生保障水平不统一的矛盾,促进少儿学生的健康成长。

2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障大病,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二是全面覆盖,将本市户籍的所有适龄对象全部纳入覆盖范畴;三是城乡统筹,实行城乡统一制度、资金统一筹集、待遇统一标准;四是有效衔接,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与现有的职工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3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与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基本保障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充保障制度,由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两项制度是基本社会保障与互助共济保障的关系,旨在筑起少儿学生医疗的安全网。

4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5  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具体是:①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本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6  保障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7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如何筹资、由谁经办?
  答:按现有制度,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享受职工家属劳保医疗待遇,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已实行社会统筹,因此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所需资金也改由政府统一筹集。市医疗保险局负责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
  为方便少儿学生参保和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市医疗保险局将具体操作事务委托给市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统一经办。

8  如何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示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9  保障对象就医看病有何规定?
  答:保障对象就医看病主要规定如下:
  (1)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保障对象应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转诊治疗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发生急诊的,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2)门诊大病医疗限定在原住院医疗机构进行。保障对象需到区县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需转诊治疗的,请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保障对象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外省市临时居住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10  保障对象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初期作为过渡期。保障对象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过渡期后,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保障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将由医院记账结算。

11  哪些费用不属于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报销范围?
  答:①在国外或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12  保障对象能继续享受原家属劳保、合作医疗待遇吗?
  答:原享受家属劳保待遇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其家属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家属劳保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13  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如何继续参加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答: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后,政府鼓励保障对象继续参加市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动并通过必要资助,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达到全面覆盖。凡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一半,其余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请大家买保险前先想清楚,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一开始投保不当,很容易给家庭经济造成负担

[ 本帖最后由 东游西荡 于 2008-8-3 2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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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保险规划,应该先从意外、健康险做起

有了这些最基本的保障,再去考虑其他的险种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任何的商业保险,买保险一般应按下面的顺序:


    意外险(寿险)→健康险(含重大疾病、医疗险)→教育险→养老险→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
自己顶 ........

家长为孩子买保险的误区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孩子们的险种,学生险、少儿两全保险、少儿成长计划……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许多家长未雨绸缪为孩子买保险,但却陷入了种种误区。既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未能给孩子以到位的呵护。

  据了解,现在不少家长优先为孩子投保,却忽略了大人本身。其实,大人不但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更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大人发生意外时,家庭便会陷入困境。此外,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买教育金保险,却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其实,这是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的住院概率也较高。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另外,保险期限太长也是不足取的。因为对很多资金不是特别宽裕的家庭,特别是大人自己的养老金尚没有储备足够的情况下,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确实无甚必要。因此,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此外,有一些保险代理人总是试图让客户更多地购买他们的保险,而不考虑对客户来说保障是否已经过剩。业内人士提醒家长朋友要注意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

  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为孩子买保险越早越合算。因为孩子年龄越小,越不容易患上各种慢性病,被拒保的机会就很小,保费也更加便宜。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通过和各个保险公司比较下来,康宁重疾险,安心天使家庭意外险分别在同类重疾险和意外险中有相当的优势,信价比很高.

    另外,我们公司少儿医疗保险,弥补了市场上0-6岁的宝宝没有医疗险可卖的窘境.因为很多家长考虑到宝宝会发生经常生病住院的情况,想买医疗险,所以有这方面需求的TX可以直接购买我们公司的医疗险

   新出的万能险在同类万能险中具有一定优势,而且我们销售万能险是非常透明的,客户所交的保费分别支出在什么地方,将会怎样获得收益,我们都会向客户交代清楚.绝对不会向平安一样欺瞒客户,使客户遭受损失.让客户买得明白,买得安心,也是我作保险的原则.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网址是:http://www.sh.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最有优势的险种----康宁重疾险(8月30日将停办)

我们公司的康宁重疾险是目前信价比最高的重疾险,他的费率非常实惠.信价比高.上海也是唯一几个还可以购买到康宁的城市了.
有关康宁可以参考下面的贴子:
篱笆网上一位TX经过比较后得出的,康宁绝对不怕和其它公司的险种比较.

http://bbs.sh.liba.com/topic.php?topicId=398404&forumId=58

康宁包括的十大类重大疾病: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癌症  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8. 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保监会已经出台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必保6种疾病及定义,康宁完全符合其定义,6种必保的核心疾病也都包括在里面。从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来看,康宁的信价比无疑相当高。
这6种疾病包括的疾病是目前发病率最高,理赔率最高的疾病,康宁目前是包括十大类重疾,同时有高殘保障。

保监会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必保6种疾病http://news.sohu.com/20070404/n249180126.shtml

据新华社电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发布实施。3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

  所谓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疾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包括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等.


保监会同时规定六种疾病不属于重疾险保障范围http://news.sohu.com/20070331/n249098491.shtml

  《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康宁终身,投保举例说明:
被保险人某先生,男,30岁,投保10万康宁终身,20年交费,年交7300元
可享有的保障如下:
(1)高度残疾保险保障30万元
(2)身故保险保障30万元
(3)重大疾病保险保障20万元
(4)交费期内发生重大疾病,进行20万重疾保险金赔付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剩余10万保险金将在身故时进行赔付。
(5)保障终身。

康宁定期,投保举例说明:
被保险人某先生,男,30岁,投保10万康宁定期,20年交费,年交2500元
可享有的保障如下:
(1)高度残疾保险保障10万元
(2)身故保险保障10万元
(3)重大疾病保险保障10万元
(4)保障到70周岁,到70周岁退还所交保费。

★★★团险与重疾险是否冲突?

有同学对公司买的团险和是否自己再需要购买重疾险一问题,提出质疑,这里作出解释:

单位买的团险可以包括重疾险,但它是一年一买,能不能保证单位每年都给员工买团险?而且每年的团险里都附加重疾险?附加重疾险是不保证续保的.保险公司有权拒保某个员工的附加重疾险.
而一年一年过去,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费率也是逐年增长.
到时再自己买重疾险,一是费率不是几年前的费率了,涨了一大截,二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可能会得一些慢性病,那保险公司很有可能再加费或者拒保.
自己买的重疾险除了重疾保障,同时也包括身故保障或者高殘保障的,而且附加重疾险是不包括身故或高殘保障的.

[ 本帖最后由 东游西荡 于 2008-8-3 23:17 编辑 ]
投保人、保单持有人以及受益人有时会遇到这样的现象:保险公司告知保单持有人,请使用前次或原投保单的签名样式,再次签名确认。此时有人会疑惑,明明是自己的签字,为何要重签?一直以来,因保险签名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签名样式在保险合同中的投保,变更(包括增减保额、添减附加保险险、缴费方式、受益人更换等),索赔,领取各式保险金,退保等各个环节都起着关键作用。

  以初次签名样式为准
  中国人寿保险专家介绍,保险公司之所以如此看重签名,是由于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存有差异,且履约时间跨度长达10年、30年乃至人的终身,其中变化无法让人预料。保险公司因此对投保人、保单持有人的签名确认审核极为严格。一般都以投保单上初次签名的样式为标准样式,来对照对其后的所有签名样式。

  如改名应及时告知

  如果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期内变更自己姓名,在变更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应立刻告知保险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出具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才能延续原先保险合同,享有原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最后,保险专家提醒,在签字时不要过于花哨,否则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重新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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