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发表于 2011-6-28 10:34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06月28日,本人前往嘉城新航域物业交停车费。前台的两个穿的够摸狗样的前台小姐(一胖子一瘦子,穿的土里土气)说必须先交物业费,在交停车费,否则不允许交停车费。还说是什么公司规定,有章程,还要打110来,说这是规定,不交物业费,就是不行。
本人提出以下几点:
1、把公司领导叫出来,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她们回答:公司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今天是星期二,早说10点上班时间),只有他们两个人;
2、把章程拿出来给我看一下。她们回答:没有,不给看;
3、既然他们要求把110叫来(他们实现要求叫110来),我就要求他们把110叫来,看110是不是支持这样的规定。她们回答:就是不打;
4、要求她们把刚才说的什么规定规章再说一遍,我把这样记录下来。她们回答:就是不说;
她们还爆粗口!!!!还说这是有法律规定的,她们不拍!!!!
这是什么样的服务态度,这是什么样的物业,这是什么样的工作人员!!!
强烈声讨这样的物业,这样的工作人员,什么样的服务态度!!!
强烈声讨她们,要求物业和这两个工作人员出来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