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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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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张通过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法解决问题,首先物业维持正常的保安(现在叫秩序维护员)、绿化、保洁等工作其实是要靠物业管理费来运行的,如果物业管理费收缴不齐的话,只能大大下降小区物业工作正常开展(这是以我以前的工作经历来看的),直至小区真个环境的恶化。其次,不交物业管理费其实是对其他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的侵害,因为交费的和不交费的享受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都是一样的。
主张通过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来驱逐群租,不来强硬的,单靠规劝是较难解决这类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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