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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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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占用小区场地搭违建,大家一起来抵制啊
日前,雅颂湾和爱琴海的景观休闲场地上各有一块九平方左右物业公司弄起来的水泥建筑基础,据物业管理人员说要造平安银行的ATM机房,说是方便社区居民的措施。
作为小区业主,我有两点疑问:
(1)有没有必要在小区内搭建平安自助银行?
小区内有几个平安银行的卡友?非平安的银联卡付费转账要收手续费的,附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24小时自助存取款机还有沃尔玛周围的建行农行农商银行都有类似服务的,年轻人网上购物付费也都很方便,小区内硬生生再搞两个出来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我看到,近年来,农商银行、兴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开辟“社区便利银行”或社区“金融便利店”,主要特点一是错时经营,营业时间从上午十点到晚上九点,实现“你下班我营业”方便居民;二是规模小功能全,一般二三十平米两三个工作人员,存取款付费家庭理财指导都可以,还有面向社区居民的旅游产品、日用品销售,甚至还摆放儿童健身娱乐设施。社区银行就是迷你银行,绝非两台ATM机的概念。平安银行现在参与竞争要抢占地盘可以理解,但有没有想过到底在我们嘉城三期搞多大规模,建造和经营要不要付出代价(租金)给全体业主(可由物业公司代收)。
(2)即使要造,造在哪儿?
在居民休闲场地和小区景观上盖小房子是否违建?有末有破坏景观有碍观瞻?小区居民休闲场地和道路绿化景观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图纸上原来没有的建设项目如需增建必须经过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在不征求居民意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这是明显的乱搭乱建,侵犯了业主利益。借用网民朋友的话来说,“这种商业行为是以占用小区公共休闲场地为前提,今后再划出一块地,建个便利水果店什么的也未必不可能 ”。总而言之,物业公司独断专行、乱搭乱建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在建工地也必须停止施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物业公司负责。广大业主一定会坚决抵制的。
如果还是要造的话,不如调整原有计划,将机器安置在雅颂湾小区门前广场或空关的门面房内。这样不是既可以更好地发挥社区便利银行的作用,又能有效盘活固定资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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