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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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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4-14 18:23 发表
主要是业主心不齐,如果按照规范操作,在业主大会基础上成立业委会,这个和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性质是一样的。 业委会成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步骤繁琐,有条有框的。问题是谁起头?先暂且不谈LZ说的河道问题,连接香槟和我们爱琴海的那桥上的破门是不是可以改的美观些呢?这个总可以解决吧?工程部的师傅们都是能工巧匠,稍许动动就不会让这烂木板钉的门长期持续到现在。我也知道拒付物业费是错误之举,但实在是出于无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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