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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骆驼小猪 于 2009-4-14 14:02 发表
这个物业实在太烂了,电梯老是坏,按钮被人弄坏了也不休,进门厅得灯全是坏得,妈妈得,物业费却贵得要死,只知道收钱。
你可以去保修,他们不修,请记录下来。

这些不好的场景可以拍照留存。

业主可以告物业公司管理瑕疵,取证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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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是政府水务局管的,这个是天然河道。不光河,沿河6米内全是国家的地,不属于你小区的土地范围的。如果是内部景观河道才是小区的有物业自己管的,当然他会问你收费的。群租也有政府相关部门执法,物业是需配合执法的单位。但他不是执法单位,物业只是一个进行经营行为的企业,你那怕换了一百家物业也管不了你说的事,最多他们望政府相关部门电话大的勤一点,用这两条东西和物业去抗那么只有一个字。输。有无业委会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人大常委会
以前三期在建的时候去参观过,好象小区里的河是开发商自己挖的吧。天然河道应该就是幸福港后面的河道吧。说也说不清楚。就想有人管管。臭啊~~~~
那是人家要买房子,再加上建房时可能有垃圾什么的,自愿出钱搞的,现在买完了啊,你不能因为人家免费过一次就要求人家一辈子免费。我们物业费里没有河道清理费的。我们不能出了一个炒青菜的钱一定要人家上条鱼的,当然如果能上最好了
客观的说,要求物业隔三差五的去投诉一下,代表我们业主提提意见,毕竟我们自己没那么大精力去搞,另外属于物业范围的东西弄弄好,哪个电梯又张又破的也整整啊,自行车组动车胡乱停放也的有措施好好管管,公共设施设备被人破坏你物业逮不到人自己想办法弄好,我们业主家东西被偷了是自己没管好要加强自我防范,公共设施可要你物业加强防范了。各负其责
关键是垄断,其特性可参照国家垄断企业。
不垄断,物业小区是中国屈指可数实行民主政治的场所。
先天性的垄断,所谓野猪委员会是个忽悠人的东东。
主要是业主心不齐,如果按照规范操作,在业主大会基础上成立业委会,这个和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性质是一样的。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4-14 18:23 发表
主要是业主心不齐,如果按照规范操作,在业主大会基础上成立业委会,这个和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性质是一样的。
业委会成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步骤繁琐,有条有框的。问题是谁起头?先暂且不谈LZ说的河道问题,连接香槟和我们爱琴海的那桥上的破门是不是可以改的美观些呢?这个总可以解决吧?工程部的师傅们都是能工巧匠,稍许动动就不会让这烂木板钉的门长期持续到现在。我也知道拒付物业费是错误之举,但实在是出于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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