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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民防地下车库到底能不能卖

骗术1: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王海提示: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骗术2: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王海提示:这类的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骗术3: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王海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骗术4:改造车位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王海提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理这些车位,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骗术5: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消费者买车位使用权(实为租赁车位),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王海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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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好像就是改造地库黑着卖。还有就是使用权超过20年。。。完全没有保障

目前地库价格:62000,其中3万是地库费用,3万3是改造费用
饿。。。。
我们小区的能办产权吗 ?
周末去交了定金,之前也查询了相关法规,看了去年kfs的预售格式合同,其他相关资料没有看到,也不可能给我看到,我想能办出产证就行,去年年底不是卖了一批嘛。貌似70年产权从2003年开始算,觉得也没啥大问题,就定了~
本帖最后由 zhuyuhua 于 2013-5-14 16:17 编辑

我当初付款了之后 去嘉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窗口没收了我的房产证 一周后去拿了一本新的房产证 那种带金属丝条防伪的 我看了看 在最后一页标明了产权车位的明确位置、面积等信息 使用年限和房子一样 也是70年

管它能卖不能卖 什么骗术一二三 反正我去嘉定房产交易中心拿到手的 是一起写进房产证的 就可以了 其它不清楚。。。
祝福宝宝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地库这几年价格涨过吗 以前多少钱 考虑了 300块每月有点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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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这几年价格涨过吗 以前多少钱 考虑了 300块每月有点吃不消
欧欧之神 发表于 2013-5-14 16:17
08年买房的时候,车位38000.
打过电话给房产中心了,说只要是可以出产证的,都是说明开发商获得了产权。。无论他是通过什么手段拿到产权的。。。只要房产中心认可。。。。。他就可以卖。。。。。所谓的官商XX,也么办法。。。。认了!!!
6# zhuyuhua 麻烦问一下你的产证时间是按买房的时间算还是加了车位之后的时间,考虑卖房时这个会不会影响是否满5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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