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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景瑞物业不作为 任由居住用房改经营性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期景瑞物业以当前国家正处金融危机,国家鼓励自主创业为由,任由三期内居住用房改作装修公司(多层)及小超市(高层底楼)等,对此现象采取不理不问的态度。试问,小区的居住用房改作经营性用房后其安全性由谁来保障,门卡形同虚设,经营性用房对其他业主产生的一系列扰民、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有谁来承担,是否征得了小区业主的同意?是谁给了物业你这个权力,可以任由小区内开设装修公司和小超市?请不要以开设装修公司和小超市是为了方便业主为由来搪塞我们。
业主花了七八十万购买一套住房,对于普通人来说七八十万也并非一个小数字,我们花了钱不是要买一个老公房的居住环境,更何况我们每个月缴纳100多元的物业费,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而不是形同摆设,如果收了物业费却不能好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条款来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的话,请你们引咎辞职。此种现象据称在景瑞物业服务的嘉城二期中也普遍存在!
请嘉城三期景瑞物业认真解决三期内存在的居住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现象!!三期业主保留通过工商、税务、卫生、环保、公安、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来解决此问题的权力
同时,呼吁三期的业主通过自身的努力来维护小区的环境,坚决不购买小区内小超市的物品坚决抵制小区内开设的装修公司!还小区一个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业主的正当权益需要我们一起来捍卫!!!!

物业投诉电话:39111113

东方网链接:http://wmzx.eastday.com/channel_bbs/view.aspx?id=4186(有业主在东方网投诉了,因此转东方网业主投诉的帖子过来,把原帖修改掉了,大家可以去东方网跟帖,说出我们的呼声)

[ 本帖最后由 风吹起的男子 于 2009-1-12 08: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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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次数

  • yeego

  • 伊万豆夫

听说你曾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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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发到东方网里去,嘿嘿。
请加上二期,谢谢.
景瑞物业,请你们不要拿业主当傻子,请你们好自为之!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听说你曾回来过。
违法行为打110有用伐
物业也不是执法部门,有人强行要开店开公司,物业是没有权力阻止的,他们也只能上报到上级主管单位。因此这不仅仅是物业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问题。

虫虫加油~~加油~~~
支持LZ,这是大家的呼声,一套房子连上装修,早就已经超过百万,凝聚着业主的心血,每个月辛苦赚来的银子,竟要生活在这种不舒心的环境下,物业的良心何在???

回复 7# 玫瑰沙拉 的帖子

哎!现在哪个行业还有良心啊!婴儿奶粉里都敢放毒,好自为之吧!

回复 8# 洪十八 的帖子

唉。。。马路上要钱的,
戴着金耳环要钱的,
一天到晚偷偷摸摸在电梯里贴小广告的,
小广告被撕然后盖黑印章的,每楼都盖,盖要盖三遍的,
在小区的树上拉绳晒被子的,
把电梯弄坏,霸占在自己家楼层的

TIC, This is china?!
TIJ, This is Jiacheng?!
一起去东方网跟帖
听说你曾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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