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物业:
移动信号基站征询业主意见函,其中“若不反馈,则视作同意”条款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可能隐含欺诈行为 。
小区建移动基站必须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前期物业代表业主签订工程合同,依据是大多数业主
签名同意施工的意见征询函。否则,前期物业无权代表业主签订工程合同。因此征询函内容
必须真实,必须是业主的真实意思的表达,才能真实有效。
基站功率,什么叫小,什么叫大,辐射值是多少,国家标准多少,基站发射天线建几个?
工程有谁勘察设计,谁审核施工图,谁来验收,这些流程有吗?没有流程,谁来对工程监管,
竣工后谁能保证还是小基站?这些都未向业主交代清楚的情况下,要求“若不反馈, 则视作
同意”这种霸王思路未免欺人太甚。
三期整改问题很多,业主大量的投诉小区乱停车至今未落实,而建基站却表现出空前的强势
和霸王,联合移动公司盖章发函,投挂号,又是“若不反馈,则视作同意”。
我多次提醒物业摆正位置,作为小区业主的服务单位,对小区业主高度关注的,涉及身心
健康的重大事情,必须慎而又慎,必须保证程序合法,流程合理、操作公开。
个人认为,物业通过设移动信号基站额外捞点钱、手头宽裕点也未尚不可,但必须合理
合法,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违背或损害多数业主的意愿和利益。
为此,特向雅颂湾物业建议如下:
1、“若不反馈,则视作同意” 为霸王条款,不能表达业主的真实意思,条款无效。
2、征询函未作反馈的视为放弃或弃权。 不得充入同意数。
3、经多数业主同意,该项目方能施工,但施工前须在大门显要处详细公示,内容含雅颂湾的
总户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
4、保留业主反馈的原始征询函,我们将可能组成或推荐业主代表,进行现场复核,确保项目
符合程序,公正公开合理,防止违规、强行施工。
(雅颂湾物业) 若不回复 则视作同意
上述4点大家可与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