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安全套视频广告再次溜进地铁引热议

安全套视频广告再次溜进地铁引热议
日期:2008-03-25 作者:吴洁瑾;姜丽钧 来源:东方早报

  “一名穿着热裤的女郎款款走过,暧昧回眸;一名建筑工人摆弄着头上的安全帽,似乎十分不适……”这是地铁1号线、2号线上近期高频率播出的“杜蕾斯安全套”广告的画面。

    这则广告引发乘客和网友的热议。昨日,市工商局表示,该广告涉嫌违法,工商正在调查处理之中,“若确定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则属于违法广告,最迟一周内会将其撤下。”

    一刻钟内播了两遍

    昨日下午,早报记者从上海体育馆站乘上一列1号线的地铁,在行至黄陂南路站不到一刻钟内,“杜蕾斯安全套”广告便在车厢屏幕里播出了两遍,每次持续时间约5秒钟左右。

    在这则广告中,画面显示“一名穿着热裤的女郎款款走过,暧昧回眸;一建筑工人摆弄着头上的安全帽,似乎十分不适。为此,在接下来用钻头打洞过程中,他不慎将一根地下水管挖断。顿时,水喷涌而出浇了女郎一身。画面上随即打出字幕:‘帽子不合适,怎么搞得好?’然后,真正‘主角’杜蕾斯安全套出场,图文并茂地介绍了最新款的包装性能,并在最后打出大字‘杜蕾斯尽情尽性’。”

    这则广告吸引了不少地铁乘客观看,但一带着10岁女儿的中年女乘客说:“我觉得地铁播出这种安全套广告,对孩子影响不是很好,有关部门应该多管管。”

    这则广告已经在天涯论坛等网站均引起了热议:“我们大厦的楼宇屏幕广告也有”、“可怜的是未成年的孩子们”……

    若违法一周内撤下

    “经初步调查,我们认为这则‘杜蕾斯安全套’广告已经涉嫌违法,目前,正在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昨日,市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说,“由于安全套广告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因此必须经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如果这则广告确实未经审批就播出,其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会尽快撤下该广告。”

    “由于广告具有播出期限的特殊性,因此对其处理会快于其他案件三个月的结案时间,一周内应该就能对其结案。”该工作人员说。

    其实,长期以来,安全套广告一直被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和播出。早在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便发布了《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并在1998年进一步明确:“安全套(避孕套)是与性生活有关的产品。”去年7月,上海地铁车厢出现一则关于“特洛伊的故事”的安全套平面广告,很快便被上海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并紧急撤下。

    昨日,青岛伦敦杜蕾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称,由于负责经理一直在开会,因此不便对此事发表意见。

    声音

    广告发布公司紧急研究相关规定

    昨日,市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表示,除地铁站台的广告需经工商部门事前审批外,地铁、公交车厢内的广告并不需要事前审批,而是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事后监管。

    负责地铁视频广告发布的地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表示,“杜蕾斯安全套”广告确实正通过地铁视频播放,公司法务部门了解情况后,正在紧急研究相应规定。“如果的确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一定立即撤下。”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