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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玫瑰沙拉 于 2008-10-4 17:57 发表
沐头,这么说是不是要等明年交房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啊?

我听销售员说,二期剩下的房子明年九月左右全部能交了,所以,我们还要等一年???
要明年12月15日前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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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施行后的业主大会成立1.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关于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方可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举双手赞同

成立业主大会,我举双手赞同,同时举上我5个半月儿子两只小手。
我举手。
同意,替我和我家小宝一起举手表决了!
呵呵,同意
支持一下,虽然还要很久才入住

[ 本帖最后由 浪淘沙 于 2008-10-17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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