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发表于 2008-4-11 14:31
| 只看该作者
南方网4月11日报道 因客户透支信用卡没偿还超期,银行多次催款无果后,委托催收公司收债。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客户拿铁棍将前来催收欠款的两工作人员打伤,催收公司坚称工作人员没动手,而客户则表示耳朵被打聋。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是否合法?据了解,金融法律在这一方面尚属空白。
客户:我被打聋了
曹先生居住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榕苑。据其介绍,2005年,妻子用他的身份证在某国有银行申请了一张透支额度1万元的信用卡。但因家庭生变,次年11月妻子回老家大连,信用卡也被一并带走。曹先生说,从今年3月20日起,其门上经常贴有一张催款函,自称接受银行委托催收信用卡透支余额12279.48元,落款为深圳市鹏金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曹先生当时正与妻子协议离婚,他曾要求其妻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各还一半,因欠款产生的利息由妻子偿还。3月31日,他向银行还了5000元。可是在4月2日,家门上又被贴了一张催款函,要求还款金额还是一万多元,“我就怀疑是不是有假,”曹先生正好接到催收公司电话,当即约定见面。
曹先生4月3日上午见到鹏金元公司的两个工作人员,很快双方争吵并扭打,一位工作人员头被打破,另一个左胸部和左臂被打伤。曹先生承认动手打伤两人,但表示,其中一人是打他时因躲闪自伤。在西乡人民医院提供的病历单上,检测曹先生左耳为综合性重度耳聋,曹先生说“就是他们把我打聋的!”
催债公司:客户动的手
“我们没有打人,是客户动的手,”鹏金元公司负责人称,据当事工作人员介绍,4月3日,两人前去曹先生住处,没想到对方直接从背后拿出一根红色铁棒劈头打来,致使两人被打伤。打人后,曹先生扔下铁棒跑掉,受伤两人拼命追赶,在小区内将其按倒在地并报警。该负责人拿出建安医院病历单上表示,在第一次验伤中,曹先生没验出伤,在此纠纷中,他们是受害者。
对于曹先生提及的还款5000元后,催收公司的催款函金额没变化的问题,银行称是工作具有一定滞后性,曹先生本人在还款后也没通知银行。4月8日,曹先生还清了所有欠款,从催收起累计计算已长达436天。
办案民警证实,伤人铁棍是曹先生持有,在冲突中,双方均有扭打行为,两工作人员也是被曹先生打伤,至于曹先生所提被打致耳聋是否冲突导致,还缺乏相关证据支持。
银行如何追债?法律尚存空白
深圳市银监局一负责人表示,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的方式是否合法,金融法律在这一方面尚属空白,无法律依据,也就谈不上法律限制。像银行将服务、中介、技术性等此类业务外包的行为,已是业内通行的做法。
涉及该事的催收公司是否合规合法?昨日上午,该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公司具有相应资质,正式受银行委托催债,合同上明确规定要求其采取文明合法的催收方式。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程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