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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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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发布最新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称,在违法次数排名前10位产品中,9件为化妆品,其最典型问题就是夸大产品效果。
本次统计的违法广告发布时间在今年1月1日至6月15日间,主要为电视媒体和楼宇视频广告。这些化妆品广告中的产品效果是千篇一律立竿见影:广告词表达了精确的见效周期;至于在各种洗发水广告中,模特的头发无不在使用前后发生巨大变化,甚至连颜色也有所不同。部分化妆品广告还采用了一些实验数据,进一步证明产品的有效率。
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上述广告的违法次数较多,今年5月就向相关广告主体发出了停止发布通知书,要求整改。但从5月和6月的监测情况看,不少广告在修改后“换汤不换药”。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化妆品广告宣称的美妙效果所迷惑。
(来源:中国上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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