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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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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里偷偷塞进骗人“中奖券”
日期:2008-07-08 作者:肖蓓 来源:东方早报
消费者在购买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时,不论发现任何形式的“中奖”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诈骗手法:将“中奖卡”、“刮刮卡”偷偷塞入超市日用品的包装盒内,再要求“中奖者”向指定账户汇入中奖个人所得税。
消协提醒:凡是要求“中奖者”先交费的“中奖”都是骗局。只要不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骗子就无法得逞。
在手机短信中奖诈骗被媒体曝光之后,骗子们又将目标瞄准了一些低价日用品,给超市销售的牙膏里偷偷塞入“中奖卡”,当消费者要求兑奖时再索要上万元的税费。中消协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凡是中奖者先交费的“消费中奖”都是骗局。
“中奖卡“潜入牙膏盒
今年5月,张小姐在其所购的某品牌牙膏包装盒内发现了一张“中奖卡”,声称其获得了价值人民币18.8万元的大奖。张小姐按照中奖卡上的号码打通电话后,根据对方要求,先后汇出所谓个人所得税和公证费等共计人民币2.2万元。结果“奖”没领到,钱财损失却无法挽回。
这样的骗局并非个案。中消协调查发现,18万元还不算是大奖,更有“价值80万元的宝马轿车”、“260万元现金支票”作为奖品的所谓“大奖”、“特奖”。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卖场里开放式购物架的便利,将所谓的“中奖卡”、“刮刮卡”偷偷塞入牙膏等日用品的包装盒内,这些“中奖卡”、“刮刮卡”要求“中奖者”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或2%的公证费用)后,才能获得高额奖金、奖品。为打消“中奖者”的疑虑,犯罪分子违法刻制了某些企业的公章和“××市公证处专用章”,开设了假冒“××公证处”的电话,利用国内广大群众对公证处的信任进行诈骗。有的骗子还在中奖卡片的落款处印上了如“彩票管理中心监督印制,伪造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的字样。
瞄准单价较低日用品
诈骗分子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往往将目标锁定在单价较低的日用消费品上。据总部设在广州的一家日用品公司统计,从2006年7月到2008年5月下旬,该公司消费者热线电话累计收到2985例此类咨询,咨询电话来自全国23个省、直辖市的100多个城市。30多位消费者被骗,其中一位消费者被骗4万元。
针对这些高额、巨额抽奖类“中奖”骗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要求“中奖者”先交费的“中奖”都是骗局。只要消费者不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骗子就无法得逞;消费者在购买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时,不论发现任何形式的“中奖”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可以向商场、门店或致电有关公司进行咨询;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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