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ngelajiayan 于 2008-10-21 10:59 发表
10月19日与KFS面谈条款请看附件 非常感谢LZ为三期的业主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本人一直在外地虽无法参于活动但时刻关注嘉城我们的家园,所以很抱歉,只能声援. .下面就一些问题谈自己的一点想法 。1、垃圾房的问题:可按KFS的楼书中标注的位置和现在的位置进行比较(如有移位的嫌疑和垃圾房到楼房之间的距离可能的缩短,都应属KFS违约。楼书中有比例尺标注。)按高法颁布的规定KFS的楼书及所有宣传资料中所作的承诺都可为合同的附件部份。2、自来水用镀锌管:要求KFS提供样品,如内衬PVC层是属正常,否则坚决要求更换(属偷工减料)。3、桃浦路开通只能要求KFS去相关部门做做工作,政府部门不作为他也没办法的。4、绿化率一定要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