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发表于 2012-8-23 08:42
| 只看该作者
近日,本市交警部门发布公告提醒市民,“老年代步车”禁止上路,如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将被视作无证驾驶。据了解,目前本市道路上出现了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行为,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 “老年代步车”的问世,不妨视为一个应老龄化社会之运而出现的“新兴事物”,虽尚无“法定户口”,且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与安全隐患,但“老年代步车”之所以存在,其实是确有其一定的市场需求的,而且是一种“刚性需求”。
对待“老年代步车”以及类似的老年交通工具等尚无“准生证”的老年用品,有关部门出于安全考量,出面干预,推出严格举措,不致发生安全悲剧,是应该而且必须的。然而,“一刀切”地一禁了之,恐怕也非一劳永逸的解决之道。所以有关人士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允许符合标准的“老年代步车”上路。事实上,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逐年上升,老年人所需要的,何止是区区一辆代步车呢!
同样是据《新闻晚报》日前报道,在长宁区的仙霞街道,有几位聪明且热心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的人士发明了“上楼三件宝”,即楼道台阶处的小扶手、楼梯口整齐的三轮爬楼车、三楼拐角墙壁上小巧便利的折叠椅……自从小区在楼组配备了“上楼三件宝”,年迈体弱、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们方便多了。
类似于“上楼三件宝”这样专为老年人量身定做的老年用品,理应多多益善和不断臻于完善才好啊!
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老龄人口的与日俱增,早已是不争的社会现实。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群体也造就了潜在的巨大市场和巨大的消费需求。老年产品市场真可谓是一片浩瀚无际、前景无限的“蓝海”啊!虽然老年人属于“夕阳人群”,但老龄事业、老年产品发展的空间实在是相当大的,可以说是个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
尽管因为安全等原因,“老年代步车”眼下还出不得门,上不了路,但有关企业乃至社会的相关各方,应该由此敏锐发现和及时捕捉老年市场的巨大需求和商机,果断和适时地推出合适对路的老年用品,在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生活舒适指数、健康指数和安全指数的同时,也理应能赢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这样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和实事,何乐而不为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