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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你别误会,我们并不是喜欢拿一街坊说事,而且矛盾也不是针对一街坊的业主,这些矛盾和问题完全在于开发商的拆烂污
2. 请换位思考,不同比例的房屋维修基金用于不同房龄的房屋,如同一辆使用了8年的车(维修基金10元),另一辆是新车(维修基金15元),二个维修基金总和25元,试问一下,这二项维修基金放在一个口袋中使用合理吗?
3.800户同意整改这只是物业在说,我们并没看到真实的资料,请物业公示未必不可,完全合情合理。而且有很多人已经在说了,包括有一街坊的邻居,他们说当时物业对其说是不动用维修基金的。
4.一些整改项目都是开发商遗留的,业主为其不合理的设计等买单你说合理吗?尤其在业委会没成立前这些项目真的是十万火急地需改造吗?
毕竟我们入住只有2年都不到的时间,就要莫明地出维修费,换了谁都要究个明白,这些不为过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