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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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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分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建造35KV嘉怡变电站
建设用地位置 嘉定区江桥镇华江新镇区嘉怡路东侧、海川路北侧
建设工程性质 市政设施
用地规划性质 市政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 2400 平方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建造35KV嘉怡变电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编号:嘉规市[2007]第127号)一份。
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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