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上海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了《上海市区35kV、110kV变电站电磁波及噪声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市一级专家论证,上海环保乘这一东风与上海电力部门进行了磋商并达成约定,为保护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的安全,消除居民对变电站建设的恐惧和不安,促进变电站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上海人口密集,楼宇林立的特点,对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由国家环保局十八号令《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压在100KV以上延伸到35KV。并对变电站与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设定了保护间距,约定在市区、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新建变电站,应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般与居民住宅或其它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保持如下距离:
220kV变电站 20米
110kV变电站 15米
35kV变电站 15米
10kV变电站 8米
要求在市区、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新建、改建、扩建变电站,全部采用地下电缆。新建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采用的分体自冷式变压器,变压器与散热器单独分开,主变压器室与散热器室分隔,水平分体布置。散热器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冷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