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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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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条子,再不改正就戳轮胎。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10-7-9 12:33 冤冤相报何时了。没必要那么极端呀。以前,别人也停过我的位置,我留了条,第2天那人也就不停了。大家都会碰到尴尬的时候。互帮互助,日行一善吗。再说了,车位本来就是租来的。人家入住晚没有租到这个位置呀。租了车位的车主也不用那么在意这个呀。
有的小区为了降低矛盾,地面车位都不长租出去的。先到先得。我们小区的物业敛财。才长租出去,把矛盾留给了业主。大家还在这里吵个不停。没有这个必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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