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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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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问(雅颂湾物业答业主十问之1—物业客服部分回帖的回复)
(本帖将视乎网友回复情况而适时更新)
广大尊敬的业主/住户:
自“雅颂湾物业答业主十问之1—物业客服部分”在“嘉城社区网”发布后,热心的业主、住户和/或访客回帖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此,作为物业经理,我发自内心十二分的表示真挚的感谢,不管您是善意的表达还是带有情绪的宣泄,只要您关注雅颂湾物业的动态,都意味着您还希望同物业一道来共同建设雅颂湾小区,躬谢大家。
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绝非仅凭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处)一力便可为之,需多方面的参与和支持,按照行话将叫“四位一体”,即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警署共同配合,但我个人认为这个所谓的“四位一体”却忽视了业主个体的需求,而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服务对象却是一个个单独的业主/住户(包括相关方)。因此,自雅颂湾服务团队组建以来,我们便高度重视与每一个业主的接触,期望在每一次点滴的接触中,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任何的服务缺失,我们无不反思并力求改进,希望我们的诚意和努力您可以感受的到。
我们一直在梳理管理处信息链,您的任何需求,我们都乐于倾听,您的任何意见,我们无不临深履薄,并在不断优化服务方案以便采取适宜措施以达成您的期望;但因雅颂湾小区配套的原因,管理处一直无法开通网络,对广大嘉城社区网友的期盼未及时回复或解决,我深表歉意。雅颂湾管理处正在联系网路开通事宜,在管理处网路未开通以前,我将尽量利用我的业余时间在家中回复您的关切。
就“雅颂湾物业答业主十问之1—物业客服部分”网友回帖反映的问题,包括部分其他帖子或业主通过其他渠道反馈至物业的问题,我将真诚的与大家沟通,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希望广大业主多些理解、多些包容,更希望广大业主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把雅颂湾建设好。
1,部分网友谦虚的说我写的部分内容看不太懂,并毫不客气的指出“物业是做实事的,不是卖弄文采的,您是否考虑过您成篇大论的之乎者也,是否每一位三期的群众都明白?”为什么不能用白话直接表达?
对此我很难为情,因“雅颂湾物业答业主十问之1—物业客服部分”是我在业务时间一气呵成、意气所至而为,完全按照我写日记的习惯了,未多加斟酌,绝非卖弄文采、好行小慧、讨华而不实之巧,请广大网友见谅,对您的意见我虚心接受,今后,在本论坛的任何言论我将尽力规避这种行文方式。
2,有网友反映“你物业王经理的手机号码在业主中并非秘密,那我请问我们业主的手机号码在你们物业那里以及众多闻所未闻的中介、装修公司那里似乎也并非是个秘密哟!”?
业户信息外泄的现象我们已经关注到,自2008年11月初起,物业已收到业主有关个人信息外泄、受到商业公司电话骚扰的抱怨,但管理处在2008年11月25日才收到来自华江建设客户服务部的业主清册,且该清册没有业主的任何电话号码;虽然物业目前已有业主电话号码(业主入伙时填写了联系方式),但业主的档案资料/信息属于保密文件,管理处一直按保密文件的管理方式实行专人管理。若业主确有证据证实或疑似信息是从物业渠道泄露的,请及时与物业联系,我承诺物业将做尽职调查并会对泄密人按照物业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另外,我在此善意提醒您:物业公司有保护业主的个人资料不被泄露的义务,但我们没有制止其他渠道泄露的权利。
3,有业主反映“我今天发现三期,小汽车一进小区就要收费。其他小区都是出来再收钱,不满一个小时不收费的。”
机动车辆在雅颂湾小区临时停放的收费标准(已经嘉定区物价局批准)为:1小时内(不含60分钟)免费;超过1小时、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收取临时停车费5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费用收取流程为:机动车辆进小区发卡并记录时间、车牌等信息,车辆出小区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果您的车辆一进小区就收取费用的话,属于违规操作,请与当值秩序维护员(保安)交涉或直接至物业客服中心投诉。
物业在收取机动车辆临停费方面,充分考虑了车主的便利需求并适当提供了价值让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对于停放时间或在小区逗留时间刚好一小时的,原则上不收取临停费;
2)对同一车辆同一自然日24小时内多次进入小区且符合收费标准的,仅在第一次收取5元临停费,其余的,您可凭当日的收费小票进出小区而不再收取费用;
3)在地下车库开放前,对已购买地下车库的业主,请告知您的房号和姓名,经秩序维护员核对属实后,亦不再另行收取车辆临停费。
4,我3月份才办理入住手续,为什么要补缴1月份和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从入户(以收到入伙通知书为准)当日的次月一日起计算,预收三个月。业主入户后暂不入住或未办理入伙手续,但小区的各项公用设施却已经开始使用,各种能耗费用产生,保安、保洁、公共部位维修等均开始工作,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仍按照沪价房(1997)第346号《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执行,即:自住宅交付之日起,除另有约定外,无论房屋空关或使用,由买受单位或个人按售房建筑面积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费用。
5,有业主反映“楼道里全是广告!白墙上红一块黑一块密密麻麻的!希望物业能帮忙解决下”。
对此,我代表物业管理处表示歉意,虽然几乎每一个新的小区都有这种问题,但我并不想、也不会做任何辩解,我只想坦诚的把物业管理处已经或将会做的事情与您沟通:
1)物业自始至终都在进行人员出入管理工作,但部分进入小区做广告的人员仍绕过了门岗的例行抽查,这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强化和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改进之处,虽然即使如此也不可能完全杜绝黑色广告在小区的产生;
2)物业秩序维护员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小区(此服务远高于您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对应的服务标准),发现违法张贴广告者即时驱逐出小区,截至目前,已驱逐出小区的广告业务员不下十次;
3)对做广告行为极为恶劣的广告主(如公兴搬场),将适时联系广告主,沟通整改事宜,在此,我强烈建议业主不要选择在小区违法张贴广告的公司为您提供服务,若物业介入处理并可能影响到您时(如将黑色广告主在小区内提供服务进行必要干涉时),敬请理解、配合物业的工作;
4)待业主装修基本结束时,物业将统一安排粉刷楼道的工作(现在粉刷,还会产生被黑色广告玷污的可能),此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时间表,需视乎整个小区的装修和入住情况,此绝非托词,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请业主相信物业的诚意。
6,有业主反映“很久之前,你说开始整顿楼道中乱停助动车问题,请问为何如今没有丝毫改善”?
您好,楼道中确实有乱停助动车、自行车的问题,并且部分楼道比较严重,在您打手机给我以后,尤其是在春节期间,物业也进行了必要的整治,包括:秩序维护员将非机动车搬离楼道并整齐的摆放于单元门前机动车位上;秩序维护员在巡逻时告知非机动车主的临时停放位置。但这些动作仅取得了临时的效果,以致出现您描述的状况“如今仍无太大改善”。
对此,物业将在4月底、5月初,开放地下非机动车库,并考虑业主的需求,开放一处有人值守的非机动车库(收费),以更有效的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在此之前,请广大业主(也请您告知您的装修人员)在不阻碍机动车停放的前提下,将非机动车临时、整齐摆放在地面机动车位上。
7,有业主反映“很久之前,你说会整顿小区内私自开放的公司、超市等。。。”?
您好,对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部位开超市的,如地下非机动车库私自开超市和建材店的,物业已于3月13日整改完毕,将该便利店强制搬离;对在业主产权房内开公司的,物业尽可能告知业主可能的不利影响(事实上业主租赁房屋不经过物业的),物业无权阻止、更无权强制处理,限于执法权的问题,物业已将这些情况告知了江桥房地办、工商局、警署,并请求嘉川居委支持,已开展了物业应该且力所能及的工作。
在此,我呼吁广大业主关注您的抱怨并响应物业的倡议,不将房屋租赁给开公司的房客、不将居住性质的房屋做商业用途,也欢迎您按照《物权法》及相关法规的精神和条款与相关业主进行交涉和/或对之起诉,物业将竭诚协助您。
以上内容草于2009年3月30日午夜,若有措辞等方面的不当,请包涵并指正;欢迎您通过嘉城社区网平台就雅颂湾物业表达您的意见或建议,我将予以持续、高度关注并适时回复,顺祝您在雅颂湾生活快乐。
[ 本帖最后由 王尚宝 于 2009-3-31 20:2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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