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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颂湾开放地下非机动车库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为方便广大业主非机动车停放、改善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经征询部分业主意见,现开放一处地下非机动车库,具体如下:

1,开放位置:56号楼地下非机动车库。

2,开放时间:2009年5月1日起,自本通知发布起,业主可至管理处办理非机动车停放手续。

3,收费标准(经嘉定区物价局批准,单位:元/辆月):
3.1  摩托车:15;
3.2  助动车/电瓶车:10;
3.3  自行车:5;
3.4  电瓶车充电服务费(此服务业主自愿选择):20。

4,停放手续办理流程:业主亲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手续,交纳停车费和/或电瓶车充电服务费(缴纳周期为一季度);物业开具正规收据,该收据作为业主车辆停放的有效凭证,敬请妥善保管。

5,其他需说明事宜:
5.1  物业将安排专人看管,在本车库内的车辆若发生损伤、偷窃等,物业将做相应赔偿;
5.2  物业将根据业主的实际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择期开放有人值守的其他非机动车库;
5.3  不愿将非机动车停放至56号收费车库的,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请广大业主理解;
5.4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09年4月30日,办理非机动车手续的业主可在56号非机动车库免费停放。

  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管理处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嘉城雅颂湾管理处
                                                         2009年4月23日


嘉城雅颂湾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3953 9589;3911 1113
电邮:yasong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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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请广大业主理解;

这句话要顶的.很人性,不是说不交钱就没有地方停了.关于为了方便而停在楼道的烂人,我希望是一经发现,直接搬了丢到垃圾站去,看谁狠.
原帖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4-23 07:37 发表
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 ...
注意,是说把乱停的人,丢到垃圾站去,而不是车.
支持物业加强管理!
顶!希望我们小区的物业越来越人性化

我们大家一起维护小区环境:)
3.4  电瓶车充电服务费(此服务业主自愿选择):20。怎么这么贵?
为什么开的是收据?不是发票?
是要严格啊,我们香槟的电梯后来从新喷漆了,但又被停在家里或楼道的电瓶车给碰坏了,真是的,这就是管理不严的后果啊,
想了解我,点这里 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31251-1-1.html
感觉三期的王经理还是不错的。香槟的经理怎么不学习学习啊。
原帖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4-23 07:38 发表

注意,是说把乱停的人,丢到垃圾站去,而不是车.
可以的,我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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