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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城某栋8楼扔下10月大的亲生女 父亲获刑6年

8楼扔下10月大的亲生女 父亲获刑6年
日期:2008-03-14 作者:刘燕枫;李燕;顾金娣 来源:东方早报
  因与岳父母起争执,父亲把年仅10个月的亲生女儿从8楼扔下,致其受轻伤。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父亲余福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抛下10月大女儿

    去年7月11日下午2时许,一声撕心裂肺的婴儿啼哭声,划破江桥镇嘉城小区的天空。一名10个月大的女婴,被亲生父亲从8楼阳台抛下。幸运的是,女婴被树枝挡了一下,掉落在松软的泥土上。经抢救,女婴在一周后脱离了生命危险。

    抛下女婴的父亲余福东生于1982年,河南潢川人,2004年在上海打工时,认识了妻子王欢。2005年4月结婚后,余福东和妻子在岳父母家生活,并渐渐暴露出好吃懒做、赌钱等恶习。

    2007年1月,余福东向岳父母借了几万元做生意,结果,他不但生意做亏了,还把剩下的钱拿去赌博、挥霍。王欢提出离婚被拒绝后,独自一人回到浙江老家。

    7月11日,岳父母要求余福东搬走,但余福东一把夺过10个月大的女儿,从8楼抛下。

    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庭审中,余福东称自己在案发前晚吃过安眠药,对于案发过程已经忘记。经精神医学鉴定,证实余福东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余福东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结合案件的起因、后果,可减轻处罚。


当时的新闻资料等
嘉城社区网抢先播报今晚上视新闻---直击7.11幸福港女婴坠楼事件!
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35205-1-1-159.html
家人发生口角 父亲8楼扔下10个月大女婴
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35203-1-1-159.html
父亲8楼扔下女婴:父亲否认扔下女婴 遭目击者反驳
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35209-1-1-159.html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8-3-14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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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在哪里看过了
我爱扬扬
晕,嘉城里还有这么低素质的人啊
听说你曾回来过。
我在案件聚焦看见的,但是没说什么地方,后来在这里看见的,没想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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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家胖子比这个杀千刀的好得多了,看来要珍惜身边的人!
才判6年?
这禽兽应该拉出去枪毙
女婴大难不S,应有后福~
呵呵~~有6年的时间可以在监狱里反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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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亲高楼抛女 获刑六年

出生才十个月的女婴,竟然被狠心的父亲从八楼阳台抛出,摔到楼下的草坪上。日前,嘉定法院对这个父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余福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父亲高楼抛女

  去年7月11日下午2时左右,嘉定区江桥镇海蓝路的一居民小区内,一声撕心裂肺的啼哭声划破了小区的宁静。一个女婴从八楼的阳台飞出,重重地摔在小区的绿化带上。
  是谁如此狠心?邻居议论纷纷,却不料,将女婴抛下八楼的正是她的亲生父亲。此人名叫余福东,2004年到上海打工,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王欢,两人于2005年结婚。婚后,余福东和妻子在岳父母家共同生活。
  好景不长,余福东的恶习慢慢显露出来,不仅好吃懒做、还经常赌钱,夫妻俩为这个事吵过好多次。2006年9月,他们的女儿小云出世了。不过,女儿并没有挽回他们的关系,去年4月,妻子王欢不满丈夫的恶习,提出离婚。余福东坚决不同意,王欢便独自回了浙江老家。妻子离家后,余福东时常夜不归宿,并常与岳父母发生口角。
  7月11下午2时左右,余福东在卧室床上睡觉,余的岳母因不满其好吃懒做、气走女儿,要求余搬离,并要求余的堂弟余海亚等人将余福东带走。争执中,余福东称要将女儿带回老家去,便从堂弟余海亚怀中夺过10个月的女儿小云,把孩子从八楼的北侧阳台抛下楼去。

  女婴奇迹生还

  余福东的举动让全家人都惊呆了。当余海亚奔下楼,从地上抱起孩子的时候,孩子仍然活着,正在拼命地哭泣。从8楼坠下的小云,在下落过程中幸运地被树枝挡了一下,随后又落在了松软的泥土上,奇迹般地保住了生命。经医院抢救,小云于一周后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小云因外伤致双侧少量气胸,右股骨干骨折等,构成轻伤。

  构成故意杀人

  案发当日,余福东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依法逮捕。嘉定区检察院于2008年1月4日向嘉定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余福东犯故意杀人罪。
  余福东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扔下高楼?对这个问题,余福东始终没有正面回答。他说,案发前一天晚上他吃过安眠药,因此对案发经过没有记忆。然而,案发时在场的余海亚等人都认为,余福东当时的神志是清醒的。另外,经精神医学鉴定,余福东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福东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所控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嘉定区法院于作出判决,被告人余福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国寿精神
成己为人!成人达己!
太恨了!这样的男人应该判无期!
国寿精神
成己为人!成人达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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