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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反光镜没死角那是瞎说了,开过车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天黑下大雨,反光镜除了能看到后车的光点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从事实上来看公车应该是无责的,因为你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你不出现在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结果呢?但中国的交规就是这样,保护弱势群体,也没办法。
所以,大家别忘了,在同情孩子的同时,公车司机也应该值得同情,莫名其妙揽上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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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

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
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
感同身受!!!
中环下面的确很乱,人车混行,早晚要出事的啦
觉得还是设计存在问题,非机动车没有地方走
那里太乱了,如果是单行道可能会好一点

小女孩是可怜的,同情!但她母亲就一点也不值得去同情了。说老实话,我最讨厌那些开着电瓶车,不守交通规则的人,有的闯红灯,有的就在机动车道上争行。
[quote]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lujie7 发表于 2009-11-14 09:14 [/quote
顶你,有些人好象会开车就了不起一样,非机动车再有错,已经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还能怎么样。这个贴子大家看了后第一感应该是心痛,同时告诫司机朋友与非机车的朋友们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出了事任何一方都有代价付出的,我们这里尽然有人讲那样恶毒的话,实在是比肇事司机更令人痛心。你的师傅看子你的贴子大家要昏过去了
昨天貌似是新闻综合频道的《七分之一》节目播放了,中环路设计是不合理的,功能不健全,没有考虑到非机动车,记者余涛还亲自骑车体验了一下路线,结论:按照指定的路线,非机动车不违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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