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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16 09:34 发表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会随地大小便吗? 业主急着在装修期间打掉马桶,你让民工怎么办? 当然,如果是物业出租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造成的,当然错在物业。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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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16 09:50 发表 那为什么民工要舍近求远跑到小区大小便? 如果物业出租地下室,大小便应该集中在地库才对。
原帖由 风吹起的男子 于 2009-1-16 09:53 发表 你物业和KFS本是同根清, 既然KFS尚存在很多问题未解决, 你物业又为何接手呢?此其一!
原帖由 洪十八 于 2009-1-16 10:13 发表 还有这些出租公共设施的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我们应该组织查账,别被物业中饱私囊了!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16 10:06 发表 这个问题我知道,发展商的物业是发展商的下属,儿子敢和老子说你的房子不合格,我不接? 那我反过来问你,既然房子质量不合格,你为什么签字接受,你可以等整改完成以后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