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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小妃妃
狗咬人的危害性或机率都远远大于你所举例的情形!所以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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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好火啊!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6-10 13:46
谁叫你用火影忍者的头像,能不火吗?

有争议的贴,都会火的,只要不在zf的河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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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Live simply with great ambition; fare serenely toward high goal
89# 小妃妃
狗咬人的危害性或机率都远远大于你所举例的情形!所以要控制!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6-10 13:50
被撞死,呛死,地震的危害都比狗咬人小呀,原来狗咬人的危害那么小呀,
狗咬人的几率你以为很高么,你来试试,看他是不是咬你,你以为狗咬人那么随便的呀
相互理解最重要 不希望这里变成一个吵架帖子
退一步海阔天空~~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本帖最后由 洪十八 于 2009-6-10 13:57 编辑

93# 小妃妃
我不敢试啊但是!既然你那么喜欢他,那就让他咬你下,看看这时候可爱不可爱!
被撞死,呛死,地震的危害都比狗咬人小呀,原来狗咬人的危害那么小呀,
狗咬人的几率你以为很高么,你来试试,看他是不是咬你,你以为狗咬人那么随便的呀
小妃妃 发表于 2009/6/10 13:53
我想问题不在于狗咬不咬人本身,而在于你做一件事情的是否考虑到了其他人,是否以自我为中心!既然是公众场所,就不能迎合你自己的心情,当然,在你的私家花园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解释应该能懂吧。
听说你曾回来过。
我都不想讲了,还把那么大的狗和小孩比,谁家的小孩有100多斤,还长满了毛,龇着锋利的牙齿!
相互理解最重要 不希望这里变成一个吵架帖子
退一步海阔天空~~
cookie 发表于 2009-6-10 13:53
是啊是啊,有争议的帖子就要本着这样的宗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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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题不在于狗咬不咬人本身,而在于你做一件事情的是否考虑到了其他人,是否以自我为中心!既然是公众场所,就不能迎合你自己的心情,当然,在你的私家花园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解释应该能懂吧。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6-10 13:56 [/quote
超级版主,你好,你说的很好,不过我想请问,是不是养狗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了呢还是您说的没有考虑其他人就是以自我为什么,您的其他人的概念是什么,范围是什么,什么叫做没有考虑其他人,LZ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可以看看第一页,请问哪一种行为是迎合了自己而没有考虑其他人,您也说了,这是公共场所,不是私家花园,您以上的措辞是否有失妥当,道理大家都懂,大家维持好这个限就好了,何必说一些可能会让人产生歧义的话呢
这个道理应该能懂吧
没有吵架!只是感觉保安处理事情的问题不大,再美好的东西也要控制,人还要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狗当然要受狗绳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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