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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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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见不平 于 2010-9-23 21:06 编辑
今天在楼梯口看到物业的告示,大致说经过居民投票结果同意一街坊和二街坊A块改造的有八百过户,不同意的只有二十七户,所以决定预算费用10.74万元进行几大项目改造,其中有凉亭、垃圾桶、座椅等等。对于这些我想说点自己的意见:
最近看到物业在整治小区确实在做工作,比如拉横幅宣传、设围栏保护绿环、拉电源阻扰跳舞扰民等,为此我们非常感谢,确实看到熊经理在务实做工作,但是对于小区的部分项目改造,是否为时过早,其理由如下:
1.目前二期小区的设施有很多应该还在保修期里,为此改造没有必要,尤其是座椅、凉亭等我们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地方,尽管外形不太漂亮,但毕竟是景上添花的东西,没有必要改造成很花哨,毕竟景要与人配合,象我们现在鱼龙混杂,极具破坏力的这种人住在这里,搞得那么好,实在是浪费业主们的钱。更何况二期交付使用只有这点时间,马上投入10万资金改造,未免有点说不过去吧!
2.垃圾桶的改造更没有必要,现在垃圾房都做别用,没有起到垃圾房的作用,原说里面没有水源,那是开发商的问题,应该让他们整改,这种缺陷,物业验收通过本来就有问题。
3.一街坊和二街坊的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相差悬殊太大,把一街坊和二街坊的费用通用,显然不合理,因为这样做,二街坊在为一街坊买单,更何况一街坊属于老房,其中还有问题房,其改造费用必然要大于二街坊,所以这种费用通用的做法非常欠妥。
4.投票八百多户中请告知一街坊和二街坊各占比例多少?如果我是一街坊,我肯定投赞成票,因为有人为我买单,我不赞成脑子必然有病。对于反对票只有27票,是否这有这点?因为二期住户大多数早出晚归,其中还有很多户是租出去的,为此投票数的真实性值得考虑!
5.这毕竟是业主们的血汗钱,物业虽然用于小区的居民,但其合理性应该非常慎重。
6.关于项目改造承接单位以投标的方式进行,呵呵,中国关于投标参与单位的和议标过程、开标前的过程等还没有很健全的法制和制约措施,为此业主对其公正性完全有可能产生疑虑和担忧!因为这里没有一个监督过程,毕竟我们这里没有业委会。当然我们相信物业能够做到公正。
7.关于这件事,建议物业还是再慎重考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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