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8-10-27 17:54 发表
第2条,以书面文件为主(或者有有利证据证明事实存在,注意:口头也算的,只要有证据),如果书面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此地是垃圾房,或者变电站,那就可以告他
第3条,如果对数字代号没有明确说明(或者补充说明),属于故意 ... 我把合同又读了下,垃圾房还有一个数字标着,但是没有说明。我们大门这里的变电站根本就没有标数字也没有任何说明。搜索了以前小云云发布的一期二期的变电站的报道,说明以前至少大家都是知晓的。但是这次完全被蒙在鼓里了。要知道我买的13栋楼价格很好的,我三楼买下来时9800一平。如果知道后面是变电站,这个价格怎么还经得起推敲,至少我会买当时14栋的三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