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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 通缉专版,版规!

本帖最后由 czxt2008 于 2010-7-26 16:52 编辑

小地方,小版规
一.  通缉专版,版规适用于此。
二.  车辆通缉,寻找失踪人口可在此发贴,严禁水贴在此发布。
三.  请在通缉成功后在标题后加入(通缉成功)标记,版主将给于加分。
四.  加分标准:通缉成功前提下发起通缉者加20嘉元+1威望,被通缉人加10嘉元+1威望,线索提供者视情况而定。

五.  通缉范围需江桥中心3公里以外才给加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




PS.注意安全,本会不推荐拍照通缉。提供时间地址通缉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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