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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铜一向提倡原创

包养男当初为了博眼球打名号,不惜盗版侵权,现在名气响了,害了一哥。


人家搞到一哥单位。老板要想了

1,小丫,看不出外面自己开网站爬分。。。。。。

2,这点事都搞不定。。。 ...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8-5 10:27
最后一句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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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包养男到底怎么叫出来了?

以前你是求包养啊!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8-5 10:28
还不是你叫出来的啊~~
我要更名!!!!!!!!!
yeego.96楼鼻屎你

包养男册烂污,还怪你擦不干净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8-5 10:31
最后一句:
5,看不出,是个人才,可以重用

老铜,来解释一下~~
我怎么怪一哥啦!!

你NND,就会浇油
101楼

yeego没事啦,如果有点实力的,早就发律师信了。

这种小打小闹的,让包养男自己烫平


什么事都要老大出去谈判,社团怎么搞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8-5 10:37
哎,律师函不值钱,也没有权威性~~找个律师就能发~~
倒是法院传票比较严重~~
101楼

yeego没事啦,如果有点实力的,早就发律师信了。

这种小打小闹的,让包养男自己烫平


什么事都要老大出去谈判,社团怎么搞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8-5 10:37
恩~~
我也比较好奇~~
接下来这家伙会有啥动静~~
有事情警察会来找你的,你忘记n年前我被警察找过那次啦。。
如果是肖像权的话,他可以起诉你,我记得以前公司打过官司,一个模特好像也就2000-3000把
欧欧之神 发表于 2010-8-5 10:48
呵呵,现在律师费最低是要3000哦~~

而且按照属地原则,他应该去南翔法院起诉~~
呵呵,现在律师费最低是要3000哦~~

而且按照属地原则,他应该去南翔法院起诉~~
windy20092001 发表于 2010-8-5 10:50
最关键的地方,这种案件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要原告承担~~
只有人身伤害或者比较严重的案件才会被告承担~~

问一个律师朋友~~
说:告到法院,弄不好法院直接会骂,你当我们法院没事啊!!
昨晚一般兄弟过去压惊,,结果到后来都欢快的谈论社区网5周年事宜了。。。
czxt2008 发表于 2010-8-5 10:51
NND,都不叫我~~
我的手机号你又不是没有~~
昨晚一般兄弟过去压惊,,结果到后来都欢快的谈论社区网5周年事宜了。。。
czxt2008 发表于 2010-8-5 10:51
害得我今早看到~~
上班都没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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