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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香槟河畔自行车库失火,现在不让电动车充电,业主该拿物业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紫印 于 2009-9-8 13:52 编辑

     一个星期前,香槟河畔地下一层自行车存放处发生火灾,随后,负责看管自行车的工作人员通知车主,电动自行车不能提供充电的服务了,为此,电动车主都很气愤,2年多来我们的自行车都在此充电,为什么,现在突然就不能充电了?随后,笔者打电话到物业询问,物业公司说,为了响应号召,迎世博,为了安全,所以决定停止给电动车充电,再加上在此之前其他自行车库发生火灾烧了很多自行车,咱的自行车库也着了火,所以做出如此决定.而且物业说,物业法上没有必须为大家提供充电的条例,意思就是说他们完全可以不给业主充电.大家来做个评价,这个决定是否合理?
       笔者认为,第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是本小区业主的必要的,合理,合法的需求,业主的电动车有合格证,不是三无产品,假如电动车不能充电的话,为什么国家允许生产电动车?物业假如认为电动车有危险,那么,物业可以去找国家,要求国家和政府关闭所有的电动车企业,而不是让已经购买的电动车不充电.

      第二,全国的电动车有上亿的数量,电动车充电燃烧的情况有几起?百分比是多少?电动车充电燃烧,是一件小概率事件,怎可以推而广之?假如,可以推而广之的话,在社会上经常听说有人喝水呛死,在外面走路的时候,突然猝死,请问,是不是所有的人就应该不吃,不喝,不走路?在家待着,这样的话,就会长生不老?


       第三,物业说物业管理条例上没有规定必须要为业主提供充电的服务.拜托,物业管理条例这种老掉牙的部门规章出炉的时候,还不知道电动车是啥玩艺儿呢?就像,老百姓10几年前还不知道液晶电视是什么一样,怎么把这条写到条例里面去?物业要怪只能怪现代社会发展速度太快,再说,条例里面即使没有写必须要为业主提供充电的服务,那条例里面也没有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不可以充电,业主为自行车充电的需求是正当的,必须的,不是违法的。现在业主有这样的需求,物业怎可以拒绝?假如物业有意拒绝,那很简单,既然物业不能提供此种服务,请离开,业主可以找能为业主提供此项服务的物业公司来管理。


      第四,物业要求业主到自己家充电。香槟河畔是电梯房,我们最烦有的业主把电动车,自行车类的东西塞进电梯里,首先,这样做,占用电梯资源,给其他业主造成麻烦和不便,其次,损坏公物--电梯,车子在电梯里碰碰擦擦把电梯搞得破烂不堪,为此,物业也曾发公告,建议业主不要把自行车和电动车搬回家,现在,却反了,物业建议业主回家充电,物业说话反复无常?是非不分?请问,假如所有业主把电动车和自行车都往家搬的话,给电梯造成的损害,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完全负责?物业此时又说了,业主可以把电瓶搬到家里去,不必把电动车搬回去,真是服了物业,一个电瓶少说也有20公斤重,(大电动车),谁有这么大的力气整天搬来搬去?不要说女人搬不动,就是男人每天这么折腾的话,也得伤筋动骨。况且,1个月前在香槟河畔10号楼前,有一个业主的电瓶在光天白日就被抢了,强盗在保安的眼皮底下拿着抢来的电瓶开着电动车跑了,所以,我们的电动车电瓶,都是必需要上锁的,既然保安不能保证我们的电瓶安全,业主只能求自己了,就是给电瓶穿防弹衣。按照物业的说法,现在我们每天都要把电瓶锁来锁去,拆上拆下,搬来搬去,这个麻烦都是物业给的。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帮助业主管理小区,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好,给业主提供更大的便利,而不是给业主找麻烦的。这样的物业公司不要也罢.

       第五,即使业主把电瓶搬回家去了,按照物业的说法,把这种不安全的东西搬到业主家的话,也一样会燃烧,这样的话,在业主家里烧起来就与物业没关系了?明显这是在推卸责任,一个只会推卸责任的物业,还是----不要也罢。

       第六,物业说为了迎世博,安全起见,取消充电的服务。迎世博是每个人都要做的,不是要牺牲业主的合理利益,来迎世博,给业主造成麻烦的迎世博,不迎也罢,把迎世博作为幌子只是物业公司的托辞。世博的口号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让业主充电,出门都成大困难了,这样的城市还会美好?这样的世博还迎?所以,物业公司迎世博,是假,牺牲业主权利,推卸责任是真,假借迎世博的概念,推掉应该付的责任。物业 ----不要举着迎世博招牌,到处说事儿。再说,物业要牺牲业主的合理需求迎世博,物业公司又为迎世博做了些什么?居委会作为一个非赢利的的基层组织,几次上门宣传,环保袋都送了4个了,物业公司,还赚着业主的钱袋呢,也没看到他们为迎世博做了什么事情,小区的环境----乱,连盆花也没多放一朵,没有任何的美感,保安态度恶劣,这也是迎世博该有的现象?
      物业公司应多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如何做好内部的管理,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才是硬道理,在车库内充电的线路做到安全、有序,车主充电的时候,加强看管,这才是物业该做的,而不是把偌大一个车库仅承包给1个老太婆看管,一个人看管几百平米的车库当然管不好,出事故是肯定的,只是早晚的事情,把车库承包出去虽然物业又赚了钱,又少了麻烦,可是,一旦车库出了问题,业主该找谁?找看车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拍屁股走人,那时候,业主的损失由谁负责?找物业公司?这种只会推卸责任的物业公司,估计也早跑掉了。


      现在,业主有充电的需求,物业----请给我们答复,你们能提供此服务的话,请暂时留下,假如不能,请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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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次数

  • 伊万豆夫

  • yeego

  • czxt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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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zxt2008
俺是香槟河畔业主,也是电动车主,关系到切身利益,帖子是俺花了1个小时写的,希望有同样经历的业主多多发言,这个问题不解决,给咱带来的麻烦不是言语能说清的
eric_lee ,一看这位仁兄就是知识分子,分析问题相当有条理,佩服,佩服!
据可靠的最新消息,目前车库已经恢复充电,真是“正义总是拽在大多数人手里啊”,俗话说,邪不压正!!----好像这句话俗了点,可说出来真是-----痛快!!!感谢各位捧场!!
本帖最后由 紫印 于 2009-9-14 10:35 编辑

16# 天光天子
拜托,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一切东西在市场上面都是有价格的,全上海成千上万家车库,价格都是差不多的,再说这个价格也是物价局核定过的,说明是合理的价格 ,合理价格的基础上,成千上万家的车库都提供了供电的服务而且没有失火,为什么我们的车库就会失火,而且说提供充电的费用需要上升?问题还是物业公司管理的缺失
本帖最后由 紫印 于 2009-9-14 10:35 编辑

"eric_lee 物业可以不给业主充电,完全可以。一点都不违反规定。"
为什么可以?当然没有道理,物业管理条例上面也没有写"业主不可以充电",既然没有写就说明假如业主有这方面的需求并且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物业就必须要做到,做不到业主有权利让其"out"
本帖最后由 紫印 于 2009-9-14 10:25 编辑

23# 金月亮
看来月亮是嘉城富人哦,一看就知道没有开过电动车,是开小轿车的,一个电动车电池少说也要20公斤重(稍大一点的电动车),你要不要去试试搬搬看?看来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置所有业主的安全不顾?上次着火不是因为电池充电引起的哦,是由于有人在里面抽烟引起的火灾,按照你的说法是不是要把那个抽烟的家伙抓起来坐牢?只可惜,没人有这个本事把那人抓到,所以物业才要电动车主当替罪羊。再说,全上海不要说全国,因为充电引起的火灾有几起?为了百年一遇的电池充电引发的火灾(看管的责任还要排除在外),牺牲广大电动车主的利益你们就心安理得?
24# 金月亮
物业给电动车主充电违法?这个法律看来是月亮定的,有没有经过人大表决?物业不给业主充电倒是违了法---《物权法》
本帖最后由 紫印 于 2009-9-14 10:54 编辑

23# 金月亮
一看月亮就是开奔驰的,不知道电动车的结构和常识,电动车的电池设计成可搬离的,可不是为了搬回家,而是为了更换电池用的,我们的电动车都是合格的产品,电池也是有质量保证的合格品,都有合格证书的,我们有什么好怕的,放哪儿也不怕,只是搬不动,看来月亮是严重篡改了我的原意,我是说物业以安全迎世博的名义叫我们把电池搬回家,实际上是在推卸责任,物业说我们的电池有问题,怕引起安全事故,难道就不怕业主把电池拿回家烧起来?业主自己家烧起来物业就没有责任了,很显然物业是在推卸责任,而不是从给业主提供便利出发的。月亮好像说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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