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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贴的搜房网信息,凭什么被风吹起的男子和谐了

焚烧垃圾,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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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载的是门户网站的消息,新闻出版局都有规定,只要有合法出处就可以转载啊!
本帖最后由 风吹起的男子 于 2009-9-21 11:41 编辑
那以后只转链接好了
toywong 发表于 2009-9-21 11:29
我是转的链接啊

注:链接已删除,自行到搜房网嘉城论坛浏览!
BY:风*****
[quote]不作辩解,自行思考!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9-21 11:38 [/quot

ls颇有三白风范啊。只是希望今后把关时候注意分寸,能不删则不删,我提供的只是信息,希望我们生活的土地越来越好,如同你的签名栏所述……
本帖最后由 vastwind 于 2009-9-21 18:02 编辑

我说的是风吹起,按北京话,成相片儿了,呵呵
LZ是律师吗?
如果社区网因为有合法出处的大葱之类的转贴被禁了
你能出面打官司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这个Z F的做法还不了解么
AnnieMore 发表于 2009-9-21 13:01
不是律师,但还懂得凡事要讲法律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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