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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见不平 于 2010-9-25 21:49 编辑

这里有个误区,也就说物业在误导大家,因为所谓经营性是指物业经营范围内的所有盈利或收入,而停车费只是其中一项。经营性的盈利或收入是属于整个二期小区的,没有二期的A或B块之分。有些业主受到误导,认为事不关己,其实你已经上当了。另外即使要改造,物业用的费用来源于业主,因此就改造的策划、方案、预算、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等都应该让业主知晓(按照行规还应该进行审核,但目前没哟业委会,此项只能通过业主表决通过)。然而所谓的征求意见书只是非常笼统的一张纸,并且说改造不涉及费用,致使很多业主误认为项目实施不涉及到业主的费用,所以就同意改造。所以我认为物业就此事事先缺乏正确详细告知,以致造成大家事后产生异议。为此此项目单从流程上说就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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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航域物业上来社区网晃过一圈了,为何不见其的官方文字?
还是希望物业以书面形式将此事以及相关问题予以解答~
高跟鞋 发表于 2010-9-25 19:57
对于这个敏感问题,物业应该有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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