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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二期物业进:请重新调研,并公示调研详细结果

毕竟是动用维修基金的大事,要求物业重新调研征求,调研时要明确讲清楚动用维修基金的事,、不要含糊其辞误导业主,然后把调研的结果以门牌为单元,每个单元的每户人家进行详细公示。

在没业委会之前这是一个必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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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西垮了 阿是被制造噪音的阿姨代表了 cn。。
章麦麦 发表于 2010-9-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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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得非常有道理,制造噪音的以一家坊为居多,所以被伊拉代表了。
希望物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20#
1.请你别误会,我们并不是喜欢拿一街坊说事,而且矛盾也不是针对一街坊的业主,这些矛盾和问题完全在于开发商的拆烂污

2. 请换位思考,不同比例的房屋维修基金用于不同房龄的房屋,如同一辆使用了8年的车(维修基金10元),另一辆是新车(维修基金15元),二个维修基金总和25元,试问一下,这二项维修基金放在一个口袋中使用合理吗?

3.800户同意整改这只是物业在说,我们并没看到真实的资料,请物业公示未必不可,完全合情合理。而且有很多人已经在说了,包括有一街坊的邻居,他们说当时物业对其说是不动用维修基金的。

4.一些整改项目都是开发商遗留的,业主为其不合理的设计等买单你说合理吗?尤其在业委会没成立前这些项目真的是十万火急地需改造吗?

  毕竟我们入住只有2年都不到的时间,就要莫明地出维修费,换了谁都要究个明白,这些不为过吧。
是不是没成立业委会就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啊
xiaohuang 发表于 2010-9-24 21:05
原则上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监督机制。
其实问题的纠结不在于一街坊和二街坊,关键在于物业的作为是否妥当和合理或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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