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经查,发生路面凹陷的地点位于桃浦路2055弄附近,系临时简易道路,尚未正式纳入交警管辖,因重型车辆反复碾压造成小面积凹陷。"
  
~~看不懂了,啥叫尚未正式纳入交警管辖,那2.5米的限高栏又是哪个部门弄的呢?!难道马路上的警示标致任何部门都可随意搞的吗?!
  ~~搞笑咯.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