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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分开,毕竟不是同一时间规划设计,建造的,在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的标准都是有些许不同的,既然标准不一样,物业也不好管理。不是存在歧视,目前的状况就是一,二街坊确实存在太多的不协调,分开双方都清净,岂不很好。至于物业,既然没能力就可以滚了,我就不信出钱还请不到物业!
建议开始还是各方协调下,如果没有任何改善,建议成立二期业委会出资修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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