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路门前违章停车,已得到改善,本人言既出,送锦旗。通过嘉定官网查实,这事由小区业主上该网投诉得到警方承诺,但王经理也对海波路整治内容作了描述,为此,决定再观时日,给物业送锦旗鼓励。
已考虑锦旗 上联:门前排堵尽力
下联:门后解忧尽心
希望物业公司再接再厉,切实为业主排忧解难。
由于目前物业对大量业主投诉无动于衷,感觉很失望,很不尊重业主,更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标准第一条(三级)第4.3款: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的规定。对投诉内容,安防设施问题,地面无序停车、景观楼道公共照明亮灯率严重低于百分之九十九规定标准,既不答复,也不处理。
有鉴于此,决定锦旗不送了!同时希望物业反思,根据按质量、按服务的物业收费原则,对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标准》进行自查,哪一些项目没有达到质量、服务要求,哪部分物业费你们不该收。
赶快整改吧
特此
而有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