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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需小区入住率达3分之2以上,或入住时间达2年以上,有居委会参与,业主大会投票产生,报区房地产部门批准备案。业委会需有合适理想的主任人选,品行良好,能热心为小区服务(不少小区主任上任不到二年,就帐目不清,多报维修费用,瞒报广告、停车收入等),还要有一定工作经历和沟通协调能力,懂点物业、法律相关知识,拿一份工资,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上班。条件合适的不一定愿意担当,所以,光这人选问题就很有难度。也是很多小区已入住4、5年至今未成立业委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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