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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同志们啊,违约金不是万分之五啊!!

本帖最后由 vivihoney-117 于 2009-12-10 21:33 编辑

前面帖子里tx说万分之五,合同上写的是万分之1.5啊,我刚才千辛万苦找合同出来看了,说是15号前交房,如果延迟交房,从规定期限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是万分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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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应该是从16号开始算了吧
xhz_000 发表于 2009-12-10 21:31
恩,16号开始
1000可以买个马桶,或买个玻璃橱,或者也可以买个防盗门,添一点钱还可以买电热水器,或者茶几,或者买2个房间的灯或一个客厅的灯,等等等等
小免免,你不是要去厦门旅游吗?贴补在原旅游的基础上,可以豪华游了.爽哈...
红红樱桃 发表于 2009-12-11 09:02
我可拿不到1000哪,就算kfs给我违约金也才184块钱而已。。。交房那天我基本没空,应该是我爸去拿钥匙,他人性善良,我估计他连开口问违约金都不会问的
那你问他一下,凭啥我在后面,我要15号交房,不给我就是你违约

MB,房子卖那么贵,多招点人来服侍我们业主啊。

我们钱就不是钱啦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12-11 09:16
如果kfs说:15号就可以交房的,如果你15号那天来,我们一样给你钥匙的,只是你自己选择了晚来几天,早点来其实也能拿房的。

接下来咱们怎么应对?
小免免,你不是要去厦门旅游吗?贴补在原旅游的基础上,可以豪华游了.爽哈...
红红樱桃 发表于 2009-12-11 09:02
你帮我取了新名字啦?小免免~免免~……免免……
晕,已付房款。。。不是总金额??付了首付的同学就只能拿首付的万分之1.5??就没贷款金额啥事情啦??这个合同签的真是有花头啊,看合同TMD现在就跟看文言文一样,必须通读N遍以上才能理解其真正含义
应该是购房总金额的万分之1.5才对吧?
但是合同上应该写:购房总额,而不应该写已付房款。这里面是不是有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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