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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怎么说呢

白天也能撞死人,说明车速太快了

乱穿马路,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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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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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o 发表于 2011/12/21 23:05
一方面,乱穿马路害人害已,是没错

但一方面,车速过快猛于虎

你也开车的,40码开着试试,那人是来自杀的,再慢也档不住
czxt2008 发表于 2011/12/21 23:48
我说得是事实

路上多少开车像开飞机的

相对而言,别拍我,我是说相对,开机动车的是路上最守规矩的。
桃花岛居民 发表于 2011/12/22 07:57
这里不是要争论谁守规矩,谁不守规矩

这个相对的比较也真的没有太大的意义

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一旦不安全,一飞机的人全都要翘辫子

如果人人都守规矩,那不会有那么多不幸发生

我以前说过,现在还会说,99%的交通事故都是人为造成的

逆向行驶的都是非机动车吧。。
陸小哇 发表于 2011/12/22 09:22
也有机动车,不过数量比非机动车少,呵呵

开车要小心 过马路也要小心 总之都要小心就对了 慢点就慢点吧
zhuyuhua 发表于 2011/12/22 09:45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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