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我很赞同联合业委会,这样在对于物业的监督上也更为有力,不过涉及到两个物业不知道实际可操作性如何?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7-6-24 13:54 发表
关键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否配合。
如果不配合,我们可以向江桥镇房管办提出请求。
现在的情况下,房管办不敢不受理。
关键是要有人牵头组织,要有一个或几个领袖出来。
需要有德高望重的啊,像我们这种小年轻不行啊…
返回列表